一、项目编号:SCJS20210325(招标文件编号:SCJS20210325)
二、项目名称:“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和专项清产核资审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九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27号铂金城大厦3号楼17楼1303号
中标(成交)金额:16.5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四川德斯普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桃都大道888号写字楼15层
中标(成交)金额:28.6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成都九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项目” 专项法律服务和专项清产核资审计服务2包 | 2包专项清产核资审计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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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四川德斯普律师事务所 | “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和专项清产核资审计服务1包 | 1包专项法律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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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熊英吉、胡永红、刘宇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借鉴《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第一包)专项法律服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6000.00元包干记取,由中标供应商支付;(第二包)专项清产核资审计服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6000.00元包干记取,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两个包共计代理服务费1200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大面街道办事处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大面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陈老师:84634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嘉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桃都大道888号(新城吾悦广场商业中心写字楼1207号)
联系方式:绕老师:028-640834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 84634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