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销售分公司输转油库、清原油库锅炉等5项资产拆除及处置服务
招标公告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抚顺销售分公司委托,对抚顺分公司输转油库、清原油库锅炉等5项资产拆除及处置(项目编号:LNYC2021-0413-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服务要求 |
01 | 抚顺分公司输转油库、清原油库锅炉等5项资产拆除及处置 | 详见招标文件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拆除费用24000元(最高限价),处置总价格52000元(最低限价),处置单价:2600元/吨(最低限价)
最高限价金额:拆除费用24000元(最高限价),处置总价格52000元(最低限价),
处置单价:2600元/吨(最低限价)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条件;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即日起至2021 年4月16日16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300 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资质证书、建造师证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2021 年 4 月 19 日13 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会议地点: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号)。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1 年 4 月 13 日至 2021 年 4月 16 日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抚顺销售分公司
地址:抚顺市新抚区新抚路77号
项目联系人:吴迪 联系电话:15141307077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号(成功家园东门)
项目联系人:李璐 联系电话:024-57556588
传真:024-57556588 邮箱地址:147129433@qq.com
开户行:抚顺银行新玛特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7370811201020002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