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725]LSGC[GK]202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政和县人民检察院政和县人民检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智能化工程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4月2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第13项”中部分内容调整。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第13项其他事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2)其他:无
现修改为: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其他: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一次性缴纳成交服务费。中标价在100万元以内的不打折。100万元及以上至500万元按收费标准的80%计取。请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4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政和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平市政和县城关为民路18号
联系方式:05993457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3层
联系方式:0599-8814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锋
电话:05993457027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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