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CZC2021-J2-810050-GXZX(招标文件编号:HCZC2021-J2-810050-GXZX)
二、项目名称:河池市宜州区精神病医院业务用房扩建项目(二次装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鸿新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万红路泰富现代城南征地安置区E栋12号
中标(成交)金额:381.306858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广西鸿新建设有限公司 | 河池市宜州区精神病医院业务用房扩建项目(二次装修工程) | 本工程为河池市宜州区精神病医院业务用房扩建项目二次装修,工程总建筑面积14638.04㎡,其中地上建筑 面积11279.32㎡,地下建筑面积3358.72㎡,项目占地面积1794.52㎡。建筑层数为地下1层,地上6层。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30日历天 | 石驷玲 | 桂24519190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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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春(组长)、韦辉善、李建业(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1〕55号)【工程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9691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河池市宜州区第三人民医院或广西兆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池市宜州区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宜州区九龙路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邱工 15177860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兆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市辖区下任新城区“东方半岛”4号楼1-702号房
联系方式:韦工 联系电话:0778-2180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春四
电 话: 0778-218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