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JG2021-1184车陂涌流域广汕公路南排水渠片区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JG2021-1184车陂涌流域广汕公路南排水渠片区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4-14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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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陂涌流域广汕公路南排水渠片区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1项目概况
1.1.1工程名称:车陂涌流域广汕公路南排水渠片区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1.1.2工程位置广州市天河区。
1.1.3设计范围:车陂涌流域广汕公路南排水渠片区范围等工程。
1.1.4专业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1.1.5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投批[2021]51号。
1.1.6资金财政资金。
1.1.7建设规模:
本项目共新建DN300~DN800污水管5.158公里、DN300~2900×2200雨水管渠1.142公里。包含3个子项:(一)公共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沿林机路、双林路、龙林西路、龙林南路等新建DN300~DN800污水管道5.158公里;(二)公共雨水管网完善工程:沿林机路、龙林南路等新建DN300~DN1200雨水管0.657公里、2.9米×2.2米排水渠0.485公里;(三)渠箱改造工程:渠箱闸口改造、渠箱作业面清理、渠箱底部硬化平整及新建渠箱检修井。项目估算总投资约7695万元,其中工程费5763万元。
1.1.8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满足合理使用年限。
1.1.9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溯源及市政污水管网“洗井、洗管”摸查■渠箱摸查、排口摸查及溯源、水质检测等)、■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预算、■现场服务、■施工图设计阶段配合工作等。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和(2)项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排水及污水第二组或以上,或为水务类别第二组或以上的专业机构。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1.2.4投标报名前,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提供网页页,并加盖公章)。
1.2.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级)或以上资格,并为60周岁或以下的在职人员。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牵头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申请人(牵头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香港工程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屋宇装备组别的专业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1.2.6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年1月1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有1.2.3(1)所述资质的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单独或再次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2.11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
1.2.12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1.3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招标文件获取、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3.1发布招标: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1年4月14日00时00分至2021年5月6日10时3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3.2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2021年5月6日09时40分至2021年5月6日10时30分。(适用于采用纸质投标项目)
1.3.3开标时间:2021年5月6日10时30分。
1.3.4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内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①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上述资料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1.3.5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不少于20日。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注:投标人自行从网上下载相关资料
1.3.6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依法重新招标。
1.3.7申请人投标登记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费用
1.4.1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83.018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90.17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92.848万元(初步设计按占总设计费40%计算)。
1.4.1.1工程初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只作为招标的依据,中标价只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两者均不作为支付进度款和结算的依据。工程初步设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费率浮动幅度按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报价方式(见附录5)进行报价,投标人在附录5中报价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中标后,结算时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以经评审审定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之和为基础,采用直线内插法计取基准设计费后乘以设计阶段设计收费比例40%再乘以(1-投标下浮率)结算,其中专业调整系数1.0、复杂程度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以可研批复中明确的技术标准及财政投资评审审定为准,最终结算金额以财政投资评审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审定为准。
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发包人减少的项目无论有无替代,发包人都不予补偿
1.4.1.2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只作为招标的依据,中标价只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两者均不作为支付进度款和结算的依据。工程勘察费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等)、溯源及市政污水管网“洗井、洗管”摸查、渠箱摸查、排口摸查及溯源、水质检测等,为完成工程勘察工作所需的全部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辅助工作收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许可、收集资料、拆除障碍物、修通现场作业道路及接通水源和电源、平整场地、勘察材料、加工、涉海事、航道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航标志、通航维护、海事维护警戒等)等,均不另行收费)等全部费用,发包人不另行补偿其他费用。
中标后,工程勘察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相关地方或行业规定计算(用于办理规划报建用地预审、规划国土等手续的1:500地形测量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国家测绘产品价格收费标准计取;溯源及市政污水管网“洗井、洗管”摸查、渠箱摸查、排口摸查及溯源、水质检测等项的实物工作量按《2002年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相关地方或行业规定计算),再结合投标下浮率,下浮率=1-中标价/投标限价×100%。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支付。
勘察费结算价以经发包人核定的工程勘察工作方案和实物工作量为基础,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相关地方或行业规定计算(用于办理规划报建用地预审、规划国土等手续的1:500地形测量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国家测绘产品价格收费标准计取;溯源及市政污水管网“洗井、洗管”摸查、渠箱摸查、排口摸查及溯源、水质检测等项的实物工作量按《2002年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相关地方或行业规定计算),再结合投标下浮率结算,下浮率=1-中标价/投标限价×100%。勘察费结算价最终以财政局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核的结果为准。
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发包人减少的项目无论有无替代,发包人都不予补偿。
1.4.1.3投标人各项费用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计费标准和报价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计费标准和报价方式,报价方式具体可参见附录5、附录6、附录6-1。
1.4.2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4.4最终结算价按1.4.1.1款和1.4.1.2款计取。
1.5工期
1.5.1设计工期:乙方应在中标后20天内完成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稿),满足项目全面进场开工的总控计划要求。其他设计工作的工期按甲方要求执行。
1.5.2勘察工期:乙方提供的勘察大纲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正式动工。中标后15天内提交初步勘察成果(含地质钻探、测量、管线物探、溯源及市政污水管网“洗井、洗管”摸查、渠箱摸查),初步设计过程、施工图设计过程提出的进一步勘察要求后15天内提交补充勘察成果(含地质钻探、测量、管线物探、溯源及市政污水管网“洗井、洗管”摸查、渠箱摸查(排口摸查及溯源、水质检测等)),勘察工期以满足甲方及设计工期要求为准。
1.6其他事项
1.6.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6.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像)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天河区水务设施建设中心
电话:020-8759468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8号一楼
1.6.4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7招标人
1.7.1名称:广州市天河区水务设施建设中心
1.7.2邮政编码、地址:510655、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8号一楼
1.7.3联系人:徐工
1.7.4电话(手机)号码:020-87594680
1.7.5传真号码:/
1.8招标代理机构
1.8.1名称:广东逸源工程顾问管理有限公司
1.8.2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609室、610室
1.8.3联系人:吴工
1.8.4电话(手机)号码:020-88522643
1.8.5传真号码:020-88522643
1.8.6电子邮箱:/
1.9交易服务机构
1.9.1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9.3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76
1.9.4传真号码:020-28866141
1.9.5网址:http://www.gzggzy.cn/
1.10招标管理机构
1.10.1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
1.10.3电话(手机)号码:020-85653589
1.10.4传真号码:/
1.10.5网址:/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
4-12公告-车陂勘察初步设计.doc
4-12招文-车陂勘察初步设计.doc
车陂涌流域广汕公路南排水渠片区排水单元达标配套公共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rar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招标申请函.pdf
广东省投资代码.pdf
4-12勘察及初步设计服务合同(车陂涌流域广汕公路南排水渠片区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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