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JG2021-1191惠城区芦洲镇七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JG2021-1191惠城区芦洲镇七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4-14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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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芦洲镇七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城区芦洲镇七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经惠州市惠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惠城发改资〔2021〕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惠州市惠城区水利资源开发建设中心,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惠城区芦洲镇七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2招标人:惠州市惠城区水利资源开发建设中心
2.3建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横江村
2.4工程造价:项目概算总投资金额为1169.89万元
2.5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惠城区芦洲镇横江村,坝址以上集雨面积为40.68km²,尾水流入七坑河,属东江流域。水库枢纽工程由主坝、副坝、溢洪道、输水涵管组成。水库总库容为215.92万m³,设计灌溉面积3000亩,是一宗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等综合利用的小(1)型水库。该水库经安全鉴定存在坝体填筑质量差,渗流不满足规范要求等重大安全隐患,评定为三类坝,需立即进行限制运行并开展除险加固工作。
2.6招标范围及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培厚主坝后坡、新建排水棱体及排水系统、新建坝基截渗墙,新建1#副坝下游护坡,新建2#和3#副坝上下游护坡,封堵原1#输水涵并重建2#、3#、5#输水涵,修复溢洪道,增设水位、渗水量等监测设施,新建坝顶路面及管养房等工程施工及保修(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2.7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合格,施工计划总工期7个月。
2.8资金中央、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3.2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3.4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要求:
3.4.1项目经理1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按照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件要求,省外企业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4.3项目安全负责人1人,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注册类别为其他安全或其他安全(水利)或注册类别为其他安全(不含消防安全);
3.4.4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各1人,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以及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安全员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5水利造价工程师1人,具有《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测量技术人员1人,须具有测量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财务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或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环保技术人员1人,须具有环保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水土保持技术人员1人,须具有水土保持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人员1人、水利工程档案工作人员1人,具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学会或水利协会颁发的相应岗位培训证书;
3.4.6上述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在投标企业近6个月(2020年10月~2021年3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和查询网址,且不可兼任于其他项目或其他岗位(必须按一人一岗配置),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业人员。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净利润为正值(以2017年度至2019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3.6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公开招标中标金额1000万元或以上的水库相关施工工程业绩,业绩取自“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提供平台中含项目名称等内容并含网址的网页截图、招标公告并含网址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和拟派人员须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完成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含网址的网页截图),凡在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2投标人未被有关部门通报禁止投标;
3.7.3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如有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名单存在不良行为记录,不应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3.8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需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本招标公告第4.2条所要求提交的投标登记的资料于2021年4月14日至4月20日每天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新江路21号城市绿兴家园1-5栋2层02号)办理投标登记,逾期的申请概不受理。
4.2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持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投标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A类)复印件;
(4)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
①项目经理的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复印件;
③项目安全负责人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④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提供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职称证书,安全员同时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⑤水利造价工程师提供《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测量技术人员提供测量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财务负责人提供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环保技术人员1人,须具有环保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水土保持技术人员1人,须具有水土保持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人员1人、水利工程档案工作人员1人,具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学会或水利协会颁发的相应岗位培训证书;
⑥上述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在投标企业近6个月(2020年10月~2021年3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和查询网址。
(5)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净利润为正值(以2017年度至2019年度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为准)。
(6)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公开招标中标金额1000万元或以上的水库相关施工工程业绩,业绩取自“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提供平台中含项目名称等内容并含网址的网页截图、招标公告并含网址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7)投标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完成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的含查询网址的网页截图,凡在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投标承诺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1);
(9)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
(10)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证明材料(附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11)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单独提交,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可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gzggzy.cn下载)。
以上(1)-(10)项的资料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单位固定电话、传真机号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目录和页码,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须提交以上人员身份证及所有资料的原件现场核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不予接受办理投标登记。新版施工企业资质证书不需要提供原件,但须提交清晰可扫二维码的复印件,供查询)。
上述资料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不予接受办理投标登记。凡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以予以通报。
4.3本项目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4.4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将另行通知,投标人应于通知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时间及开标室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活动安排栏中的本项目时间安排为准。
5.2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需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班子所有人员踏勘现场,具体安排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惠城区水利资源开发建设中心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752-7829407
联系地址:惠州市龙丰永联路城区政府3号楼4楼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周工
联系电话:0752-2802611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新江路21号城市绿兴家园1-5栋2层02号
附件1: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承诺,我司资信良好,自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没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及违法犯罪记录;自2015年以来没有因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的手段或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被广东省水利厅及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国家企业平台、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通报(或批评或通知或行政处罚)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发生不配合、不服从建设单位管理的情况。
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中标后保证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保证中标之后将在工程所在地设立项目部以实现本地化管理,并按照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拟派出本项目的班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到场,除了长期驻现场的施工人员外,并承诺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按招标人的要求无条件增派合格的现场管理人员驻现场。
整个施工期间接受发包人或有关监督及主管部门的随时检查,若被检查到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拟派出本项目的班组未全部在场,同意接受发包人及相关监督单位按违约处罚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以及一切后果。承诺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和相关规定与农民工或与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要求及时进行用工备案。严格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因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办法而引发的民工工资纠纷等,承包人承担所有责任。
为提升本工程建设质量,营造良好健康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本单位自愿做出本页内容所有承诺,任何资料有虚假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或违反相关规定,同意按“广东省工程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进行处罚与认定,并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接受被上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和处罚及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
招标公告―惠城区芦洲镇七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定稿)――填时间.doc
附件: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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