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货运中心宣传品委外设计制作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MHYZXDB-2021-1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货运中心现就下述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一、项目名称:宣传品设计制作项目。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共1个包,211项。明细见附表。
三、主要日程安排
1. 采购告知文件的获取:凡符合采购公告条件并有意参与的制作商,请于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3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工作日、下同),在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西路哈密货运中心综合楼三楼党委办公室持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获取集中采购告知文件申请表》,免费获取集中采购告知文件电子版。
2. 若参加报名制作商不来发放地点领取集中采购告知文件,可将《获取集中采购告知文件申请表》扫描件发至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货运中心党委办公室电子邮箱418124325@qq.com,并与采购人联系确认后免费获得集中采购告知文件电子版。
不接受未按上述要求获取集中采购告知文件的制作商报名参加。
3. 集中采购响应文件递交:集中采购告知文件指定的时间、地点。
4. 评审会时间及地点:集中采购告知文件指定的时间、地点。
五、本次集中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安排预备会。
六、制作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1.制作商必须是经过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制作商须是所投项目生产企业。
七、技术规格书或技术质量标准:1.制作商制作的产品,须对质量负责。2.制作商制作的产品须完全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定,并保证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3.产品材质:反光材料采用3M反光膜,技术质量达标。ABS塑胶材质,304不锈钢及铝合金材质符合国家标准质量。4.其他要求见集中采购告知文件。
八、售后服务要求:1.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由卖方免费更换,所发生的费用(包含运杂费等)卖方承诺优于上述要求的,按其承诺执行。2.保证到货产品完整无损,质保期内如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无条件更换。3.所供产品在验收中发现质量缺陷或不符合技术标准,均应由卖方无偿更换,所有损失(包括安全损失、延误工作损失)全部由卖方承担。4.卖方提供三包服务、售后服务:产品自供应之日起,必须在使用期限内质量完好,有质量问题应24小时内给予回应,在48小时内处理完毕。5.运输要求门到门服务,具有随时零星送货上门的能力,供应及时并无不良质量及售后反映。 6.产品定量包装,包装牢固。7.配送要求免费送到哈密货运中心所有管辖范围(哈密、柳园、柳树泉、淖毛湖、罗中、花园子、烟墩、山口、红光、骆驼圈子、红柳河、安北等地区)。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货运中心
项目联系人:原工
办公电话:0902-7121587 15688322671
项目负责联系人:马小雷,联系电话:0902-7123016。
联系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西路哈密货运中心
邮编:839000
十、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cg.95306.cn)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哈密货运中心
日期: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