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区朝阳路(骊城大街-天马大街)、南胡同(西大街-天马大街)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E1100000190202127001002,
抚宁区朝阳路(骊城大街-天马大街)、南胡同(西大街-天马大街)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宁区朝阳路(骊城大街—天马大街)、南胡同(西大街—天马大街)道路工程已由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以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抚宁区朝阳路(骊城大街-天马大街)、南胡同(西大街-天马大街)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抚审批字【2020】1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抚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区财政100%,招标人为秦皇岛市抚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工程北起骊城大街,南至天马大街,道路全长1126.08m(两侧路中交点距离),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车行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两侧人行道采用混凝土砖铺砌;随道路新建雨水、污水及管线综合、照明、交通工程等公用设施。南胡同(西大街-天马大街)道路工程,南起天马大街,北至西大街,道路实施长度为281.77m(道路施工起止点距离),道路红线宽12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车行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人行道采用混凝土砖铺砌,新建雨水、污水、照明、绿化、交通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合同估算价:1790.9642万元;施工总工期:189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其他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14 09:30至2021-04-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5-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秦皇岛市抚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秦皇岛众望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秦皇岛市抚宁区 | 地址: | 秦皇岛市抚宁区 |
邮编: |
066300
| 邮编: | 066300 |
联系人: |
屈志伟
| 联系人: | 荣娜 |
电话: |
0335-6016409
| 电话: | 0335-6013111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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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0335-6021031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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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zwzb6021031@126.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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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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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抚宁支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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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1300163730805000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