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焦庙镇人民广场二期项目工程成交公告 |
一、采购人:齐河县焦庙镇人民政府地址:齐河县焦庙镇(齐河县焦庙镇人民政府) |
联系方式:0534-5741388(齐河县焦庙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齐河正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区)新华207号 |
联系方式:05345626999 |
二、采购项目名称:齐河县焦庙镇人民广场二期项目工程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425202102000036 |
三、公告2021年3月30日 |
四、成交日期:2021年4月12日 |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六、成交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结果 | A | 齐河县焦庙镇人民广场二期项目工程 | 山东正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城区红庙朱新村11号楼六单元101室 | 349.1万元/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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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标包A:刘晓丽、李玉丽、张民 |
八、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标包A:山东正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3.31、86.51、88.71)、齐河县阳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78.86、79.66、80.96)、齐河开发区凯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0.75、76.15、78.95)、四川山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7.2、78.5、82.6) |
九、公告期限:2021年4月15日 至 2021年4月15日 |
十、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齐河正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5345626999 |
十一、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
1、齐河县阳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评审得分较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未按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填写声明函,节能环保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填报等,使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认定,不能享受政府采购相关优惠政策,导致报价得分偏低) |
2、四川山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因设备性能(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项、服务方案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技术部分得分偏低) |
3、德州汇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本次投标无效) |
4、齐河开发区凯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未按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填写声明函,节能环保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填报等,使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认定,不能享受政府采购相关优惠政策,导致报价得分偏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