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主体 呼和浩特新城区东河项目-销售物业
●招标范围
呼和浩特新城区东河项目防火门及防火卷帘供应及安装工程
●资格要求
4.1 成立年份:截止公告发布日期不少于三年;
4.2 注册资金:注册资金大于等于300万人民币;
4.3 平均营业额:近3年年营业额大于等于1000万元;
4.4 资质等级:具备防火门、防火卷帘生产、销售及安装资质;
4.5 产品检验证书:具备国家或行业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
4.6 类似项目经验:提供近三年作为独立中标人承担类似工程项目不少于两个;
4.7 可派往平评审人开发项目的项目经理:可派往招标人开发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本公司固定职员(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项目经理管理过不少于两个类似工程;
4.8 履约情况:近三年的争端和诉讼已经全部按照该合同的争端解决机制解决,对申请人无新的上诉,目前没有悬而未决的诉讼;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文广,联系电话:17695974672
●其它要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呼和浩特御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御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2.1.1招标范围:
1)呼和浩特新城区东河项目防火门及防火卷帘供应及安装工程
2)招标数量/规模:总用地面积5.09万平米,总建筑面积13.5万平米,地上10.18平米,地下3.40万平米;包含高层住宅、幼儿园、商铺、配套及其他。
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位于哈拉沁路以东、丰州北路以南、规划路合围地块内。
2.3服务期要求:
2.3.1 开工日期暂定:2021年5月2日;竣工验收日期暂定:2022年4月22日(具体时间依据业主方工期要求)。
2.3.本工程的深化设计、材料生产制作、供应、安装施工、安装调试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交付使用及保修期服务。合同价款中包含本工程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所需的一切检测费用、验收费用及由此引起的所有工程量变更。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4 付款及结算方式:
2.4.1、与业主签订本合同后,专业承包商须按规定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履约担保的形式为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无条件、见索即付保函(样本详见本合同附件)。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至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第30日届满。如合同期限延长,则履约保函有效期相应顺延。同时根据预付款比例提供相应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为合同价款的5%,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详见本合同附件。业主收到相应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后,向专业承包商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
2.4.2、当专业承包商完成合同产值50%,经业主确认合格后,业主向专业承包商支付至已完工程所对应合同价款的30%作为进度款;
2.4.3、当专业承包商完成合同产值70%,经业主确认合格后,业主向专业承包商支付至已完工程所对应合同价款的50%作为进度款;
2.4.4、当专业承包商完成合同产值90%,经业主确认合格后,业主向专业承包商支付至已完工程所对应合同价款的65%作为进度款;
2.4.5、工程完工且通过联动调试,经业主确认合格后,业主向专业承包商支付至已完工程所对应合同价款的75%作为进度款;
2.4.6、工程全部完工,经业主、监理、设计、总承包商共同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业主向专业承包商支付至已完工程所对应合同价款的80%作为进度款;
2.4.7、整体工程竣工并向业主移交后,专业承包商提交竣工图和其他一切有关资料、结算书签订并提交包括保修金在内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视项目实际情况)后,业主向专业承包商支付至经业主审批确认结算总价97%的进度款,结算总价的3%作为保修金由业主留存;
2.4.8、保修期开始计算后满两年、保修工作完成并经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管理公司验收确认无任何遗留问题且保修完成证书发出后14个日历天内,业主向专业承包商一次性无息付清剩余的保修金。
2.4.9、专业承包商根据业主确认的结算计划中所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与业主的结算。
2.4.10、业主有权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对专业承包商提报结算价款予以审核。如经业主及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后结算金额与专业承包商提报结算金额不一致的,则以业主结算确认金额为准。同时,合同价之外的审减额超过在审核总价3%以内(含3%)的造价咨询费用由业主支付,若竣工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超出3%,超出部分造价咨询费用全部由专业承包商承担。
超出部分造价咨询费用=(最终核减额-审核总价×3%)×5%(审减报酬比例)
2.4.11、结算方式:总价包干合同的专业承包结算价款=合同固定总价±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合同违约金或扣款±合同范围内允许调整的材料和设备价±合同范围调整±税金。三.评标办法
两阶段合理低价法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成立年份:截止公告发布日期不少于三年;
4.2 注册资金:注册资金大于等于300万人民币;
4.3 平均营业额:近3年年营业额大于等于1000万元;
4.4 资质等级:具备防火门、防火卷帘生产、销售及安装资质;
4.5 产品检验证书:具备国家或行业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
4.6 类似项目经验:提供近三年作为独立中标人承担类似工程项目不少于两个;
4.7 可派往平评审人开发项目的项目经理:可派往招标人开发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本公司固定职员(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项目经理管理过不少于两个类似工程;
4.8 履约情况:近三年的争端和诉讼已经全部按照该合同的争端解决机制解决,对申请人无新的上诉,目前没有悬而未决的诉讼;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及投递
6.1 联系项目公司招标联系人获取;
6.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于2021年4月19日前邮寄至项目公司招标联系人处;
6.3 逾期未邮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万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88号居然之家719
联系人: 毕文广 电话:17695974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