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安设备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受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就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安设备维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安设备维护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CG2021JSDD013号
2.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安设备维护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本维护服务预算金额15万元/年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见报价清单单价(按实结算),报价单价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的内容是邗江交警辖区交通安全管理设备维护。主要包括交通信号灯及配套系统、电子警察设备及配套系统的维护维修等工作。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者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方式:在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1年5月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扬州市邗江区红旗大街76号3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新城河路220号
联系人:谢主任
联系方式:0514-806852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扬州市邗江区红旗大街76号
联系人:王娟
联系方式:0514-80375026
八、其他
1.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3.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发送至邮箱并于代理机构人员确认(邮箱:472101912@qq.com,联系人:王娟,电话:0514-80375026)或交到代理机构。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九、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代理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代理公司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公司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十、欢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区级(含区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公司联系。
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2021年4月14日
分项报价表固化清单.xlsx
公开招标文件-邗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安设备维护服务项目.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