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40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长汀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以闽经信【2018】F0600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7532.1864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长汀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厂房1栋、研发检测楼1栋、工艺设备、供配电设施、水循环系统及相关辅助设施。新建一栋厂房占地面积20901㎡,建筑面积26682㎡,其檐口高度15米,框架部分为三层,层高为4.5米;新建一栋研发检测楼占地面积1910㎡,建筑面积6639㎡,地下一层,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层高3.9米,一层层高4.5米,二层—五层层高3.9米。 项目总投资42306.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含暂估价)为7514.1864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工艺设计,相关图审工作和施工全过程的配合等阶段。设计内容包含总平、建筑单体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通风、绿建及道路和官网等;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计、门窗及幕墙、室内智能化、市政给排水、三网、绿色建筑及评审等。施工范围:40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扩建项目全过程施工,施工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室外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532.1864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人民币18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7514.1864万元,暂定金额:0万元。备注:1、本设计费不含BIM的设计费,若后期需要BIM设计,设计费另算。2、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造价即:建筑安装合同价=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中可竞争部分项目×(1-下浮率K) +不可竞争项目造价(不可竞争项目造价范围:安全文明措施费、询价经建设单位确认的材料费及暂定金);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45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D车间完成整体施工并通过项目综合验收,及研发检测楼主体外架落架(研发检测楼内部装修及室外景观除外);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及其它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名,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具备建筑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应是独立投标人或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成员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由不多于两个成员方组成,牵头企业需为施工单位,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其他项目部管理人员不得兼任。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1。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8日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1年4月12日 09:00:00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ggzy.longyan.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龙岩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4月12日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longyan.gov.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ggzy.longyan.gov.cn/)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上发布。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长汀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邮编:366300
电子邮箱:/
电话:13515900255,传真:/
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117号5号楼三层东侧,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15005940608,传真:/
联系人:周勇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ggzy.longyan.gov.cn/
联系电话:0597-268766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长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汀县汀州镇横岗岭20号
联系电话:0597-683317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1楼五层
联系电话:0597-2687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