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彩色超声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20楼20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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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009-2141HOLLY17D
项目名称:彩色超声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包号
| 名称
| 数量
| 预算
| 是否接受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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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彩色超声仪
| 2台
| 100万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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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智能液氮罐和三气培养箱
| 1套
| 70万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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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气体浓度检测仪
| 4个
| 35万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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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超低温冰箱等设备
| 1批
| 40万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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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 2台
| 20万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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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片段分析仪
| 1台
| 60万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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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19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2021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供应商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2020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条件的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 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 其它:
投标货物若为进口设备,投标人须提供代理商/经销商证书(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或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原件);
3.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5日
附件:付款报名二维码.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