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DFA-BS05-DL-20210254(招标文件编号:DFA-BS05-DL-20210254)
二、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2021年第一批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航建研航空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机场东路2号(地理信息产业园1A-8号楼3层307室)
中标(成交)金额:325.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二纬路9号中国服务大厦C区3层
中标(成交)金额:205.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华设设计集团北京民航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竺园二街2号院5号楼401(天竺综合保税区)
中标(成交)金额:301.29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北京中航建研航空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2021年第一批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服务项目(一标段) | 根据《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CCAR-158-R1)、《民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5-2008)、《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 5001-2013)、《民用航空支线机场建设标准》(MH 5023-2006)、《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民用运输机场场址审查办法》(AP-158-CA-2014-01-R1)、《民用机场选址报告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AP-129-CA-02)、《民用运输机场总体规划审查暂行办法》(AP-158-CA-2013-02)、《民用机场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AP-129-CA-01-R1)、《民航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暂行办法》(AP-158-CA-2013-03)《民用机场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MH-5016)、《民航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AP-129-CA-2008-01)、《民航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概算调整管理办法》(AP-129-CA-2008-02)等国家和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指标及有关强制性条文的规定,从安全性、规范性、合理性、及经济适用性等方面开展评审、评估工作,并出具相应的评审报告。 | 见招标文件 | 每个建设项目技术服务的有效期均为3年 | 按照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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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2021年第一批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服务项目(二标段) | 根据《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CCAR-158-R1)、《民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5-2008)、《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 5001-2013)、《民用航空支线机场建设标准》(MH 5023-2006)、《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民用运输机场场址审查办法》(AP-158-CA-2014-01-R1)、《民用机场选址报告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AP-129-CA-02)、《民用运输机场总体规划审查暂行办法》(AP-158-CA-2013-02)、《民用机场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AP-129-CA-01-R1)、《民航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暂行办法》(AP-158-CA-2013-03)《民用机场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MH-5016)、《民航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AP-129-CA-2008-01)、《民航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概算调整管理办法》(AP-129-CA-2008-02)等国家和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指标及有关强制性条文的规定,从安全性、规范性、合理性、及经济适用性等方面开展评审、评估工作,并出具相应的评审报告。 | 见招标文件 | 每个建设项目技术服务的有效期均为3年 | 按照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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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华设设计集团北京民航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2021年第一批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服务项目(三标段) | 根据《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CCAR-158-R1)、《民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5-2008)、《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 5001-2013)、《民用航空支线机场建设标准》(MH 5023-2006)、《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民用运输机场场址审查办法》(AP-158-CA-2014-01-R1)、《民用机场选址报告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AP-129-CA-02)、《民用运输机场总体规划审查暂行办法》(AP-158-CA-2013-02)、《民用机场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AP-129-CA-01-R1)、《民航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暂行办法》(AP-158-CA-2013-03)《民用机场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MH-5016)、《民航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AP-129-CA-2008-01)、《民航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概算调整管理办法》(AP-129-CA-2008-02)等国家和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指标及有关强制性条文的规定,从安全性、规范性、合理性、及经济适用性等方面开展评审、评估工作,并出具相应的评审报告 | 见招标文件 | 每个建设项目技术服务的有效期均为3年 | 按照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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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苏强、裴立新、支增辉、李平、鲁逸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固定取费,一标段:80000元;二标段:60000元;三标段:80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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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首都机场路10号
联系方式:鲁工 010-64592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层
联系方式:贺建 010-604944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建
电 话: 010-60494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