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海县城区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分类清运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8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JX202132G
项目名称:宁海县城区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分类清运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20420000
最高限价(元):204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海县环境卫生指导中心宁海县城区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分类清运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04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轮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收运具体实施范围包含宁海县城区的住宅小区(包含以后陆续成立的的住宅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中转站等其他单位的垃圾分类清运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暂定2021年5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4日至2021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
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8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08日14: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2、关于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的《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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