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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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16012021000092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市市政环卫处公厕耗材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3月31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
该项目在质疑有效期内收到供应商对谈判过程的质疑,广安市市政环卫处、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针对质疑事项进行了书面核查认为质疑事项成立且影响成交结果,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取消原成交供应商广安市广安区一帆商贸经营部成交资格。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一条“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之规定,采购人决定该项目进行重新采购。 |
更正日期 | 2021年04月15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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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市市政环卫处 |
地址: | 广安市水电巷 19 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代女士;联系电话:0826-234761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 广安市河堰路170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826-239033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代女士 |
电话: | 0826-2347610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