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伊春市社会福利院购买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 年 4月27日9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SCSD[2021]007
2、项目名称:伊春市社会福利院购买服务
3、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4、最高限价:999,992.00元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6、付款方式: 按照合同约定
7、验收方式: 采购人自行验收
8、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目录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伊春市社会福利院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及保险
| 其他服务
| 30人/月
| 76666.00
| 919992.00
|
2
| 伊春市社会福利院购买服务——管理费及税费
| 其他服务
| 1/年
| 80000.00
| 80000.00
|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序号
| 评审内容
| 投标要求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上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基本开户行或人民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财政部门在《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中规定,“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如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也即可。三种提供任何一项即满足要求。
|
3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 法人:税务登记证(三证或五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和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增值税或所得税的凭据;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交“投标单位情况表”(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6
| 良好的商业信誉
| 通过信用中国官方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关于投标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三项信息,如存在失信信息处罚,投标无效。
|
7
| 服务周期
| 1年
|
8
| 承诺函
| 供应商提交“投标人承诺函”(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9
| ★供应商公司要求
| ★参与投标的伊春市内供应商需要在伊春市行政区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办事处); 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的投标无效。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4月17日至2021年4月23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春市伊美区电力嘉园1号楼1单元201)。
方式:现场获取。潜在投标企业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加盖企业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本人签字)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到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磋商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27日9时00分。
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4月27日08时30分至9时00分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1年4月27日9时00分
磋商地点: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春市伊美区电力嘉园1号楼1单元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公告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伊春站),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用现场递交磋商文件、现场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期间,投标人代表应当随时准备按照磋商小组的第二次报价及澄清要求完成相关要求。
2、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政策;扶持大学生创业企业政策;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政策;信息产品强制认证政策。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九、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名称:伊春市社会福利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8724580100
2.代理机构: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3664580182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