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项目经理部
二三项材料、水玻璃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项目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项目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以穗发改【2018】23号审批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本项目二三项料、水玻璃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ZTSDSC-2021-080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2.1项目概况
一、工程概况:
1、地理位置: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项目位于荔湾区芳村大道主干道下。芳村大道位于荔湾区芳村,连接珠江大桥、珠江隧道、鹤洞大桥等主要出入口,是一条呈西北至东南走向的主干道,大致与珠江平行。全路分西、中、东、南4段。西北端起自滘口,与广佛公路连接,至塞坝涌为芳村大道西;往东南至下市涌为芳村大道中;微向南折至鹤洞路为芳村大道东;往南至环翠北路接东沙大道止为芳村大道南。全长9千米,宽48米,双向8车道,中间有4米宽绿化隔离带。线路由如意坊开始下穿珠江后沿芳村大道西向东布设,至鹤洞东结束。平面位置见图:
2、交通条件:项目位于荔湾区芳村境内,东接东沙大道入东新高速及广州环城高速,南接花地大道、龙溪大道,西北接广州市内环路。交通条件便利,不足处存在货车白天限行,晚上22:00至凌晨6:00才能通行。
3、工程性质及规模:
(1)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4站5区间”土建工程:即石围塘站、芳村站、芳村大道东站、沙涌站,如意坊~石围塘区间、石围塘~芳村区间、芳村~芳村大道东区间、芳村大道东~沙涌区间,沙涌站~鹤洞东区间线路总长6654.4米,投资额约15.79亿元。
4、工期:开工时间2017年10月20日,完工时间2022年6月30日,总工期1710天。
2.2招标内容
详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3.1二三项材料
3.1.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个人独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商或其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三证合一证书。
3.1.2 供应能力要求:具备广州市物资配送的能力,设置办事处或者专人驻点在广州市,能够保障订单下达后2个自然日内送达需求现场,需在“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中描述,未描述的视为同意。
3.1.3 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至今不少于一份投标国家铁路、公路建设项目或市政项目或同等工程的供货合同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3.1.4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3.1.5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独资企业除外),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企业出具的财务报表(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独资企业除外)。
3.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 不接受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发布的不合格供应商及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3.2水玻璃
3.2.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纳税人资质及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商或其代理商。
3.2.2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水玻璃年均产量满足招标方需求,生产产品符合招标方技术要求。 3.2.3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或企业出具的财务报表。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工业硅酸钠》国家标准(GB/T4209-2008)。并提供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20年至今不少于1份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2.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8年至今至少1份市政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包含在此次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或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合同数量、交货期等)用户证明资料。
3.2.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须提供由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至少1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3.2.7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8不接受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发布的不合格供应商及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1 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4.1.2 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4月16日18:00至2021年4月23日18:00时间内,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帐户。
招标文件售价:
ZTSDSC-2021-080-ESXL 包件每套售价500元。
ZTSDSC-2021-080-SBL 包件每套售价500元。
售后不退。本次招标购买招标文件款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不予以退标书费。
4.1.3 申请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电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全称: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物资管理中心
支行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收方账号: 2011010193200132001
联行号:103100000018
开户行所在地:北京市
备注:ZTSDSC-2021-080-ESXL/MC标书费。(可简写)
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单位邮箱,标注清楚参与单位,招标单位收到信息并核实。
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4月16日18时00分至2021年4月23日18时00分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获取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4.1.4响应:登陆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陆”——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采购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开标后自动解锁”,点击“提交”——“响应”。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1 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网上开标,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为PDF格式,控制在70M以内,所有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清晰)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9时00分。
5.1.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1.3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和{本网站(http://www.{wz_now)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建工村33号
邮编:518052
联系人:冯光理 韩宇(项目)
电话:15211574955(0755-61385178) 18927538118
电子邮箱:190057378@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 号: 20110101932001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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