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6日
公告期限: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1日
招标编号:TC【2021】QT1055号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的委托,宁波市鄞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RFID电子标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2、子包号、招标货物名称、数量、用途及主要技术规格:
子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预算(元)
一
RFID电子标签
1批
详见第三部分 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160000.00
3、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5.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1日(08:30-11:3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标书售价为每子包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联系电话:0574-87031582。
5.2、购买标书地点: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四楼)招标代理部。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或电汇(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出)等非现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为:
户名: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宁波分行
帐号:3303 0101 2010 0019 646
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21年4月24日16:00前确认入账,未在上述时间内确认入账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4月25日13:30—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4月25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鄞州区贸城中路629号鄞州书城4楼404会议室。
所有的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8、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4月25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鄞州区贸城中路629号鄞州书城4楼404会议室。
9、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联系(有关技术规格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0、其他事项:
10.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10.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浙江省宁波鄞州区贸城中路629号
联系人:戴老师
电话:0574-8742080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四楼
联系人:蒋森佳
电话:0574-8703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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