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计划备案号:441900024-2021-002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24-2021-002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塘厦镇高清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一期)维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4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更正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45页“四、项目维护建设原则”第(1)点修改为“项目建设的路由设计及其施工等环节均需保证其保密性,光纤不得与其他网络进行物理连接,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光纤与其它非有关光纤之间没有互联。”
(二)招标文件第46页“四、项目维护建设原则”第(3)点删除“前端监控点接入光缆不少于4芯”。
(三)招标文件第46页“四、项目维护建设原则4.1光纤租赁要求”第1点修改为“投标人提供全部监控点的必须为光纤,包括但不限于裸光纤,不允许夹带任何其他业务套餐,不允许与中标人的其他业务共用,每路光纤线路衰减不高于-15dB,按标准安装用户端设备,设置好所有线路的标签,提供机房部分的物理网线拓扑图给使用方,安装点位可按使用方的需求变更。”。
(四)招标文件第46页“四、项目维护建设原则4.1光纤租赁要求”第6点修改为“与互联网完全安全隔离,有可靠的安全机制保证数据的保密性和完整性、安全性。”。
(五)招标文件其它地方有涉及到以上内容的,相应修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4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建议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证书或供应商授权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以便核对供应商名称及相关信息。
2)凡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在开标前自行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注册登记(详见办事指南链接: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3/index.html)
3)供应商请在项目开标前自行完成以上供应商注册及建档工作,否则因供应商未完成注册和建档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已获取招标文件后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1号
联系方式:0769-8772399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5楼A501室
联系方式:0769-22331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丹
电话:0769-22331990
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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