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妇幼保健院电梯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妇幼保健院电梯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已由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安改发[2019]27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宁安市妇幼保健院,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及银行贷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妇幼保健院电梯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妇幼保健院电梯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NAC2021-001
2.3建设地点:宁安市
2.4主要建设内容:2部电梯采购及安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保修、售后服务等)(详见技术参数)
2.5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货到现场安装并调试成功
2.6招标控制价60.4万元
2.7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8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必须为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合格入库的供应商。
3.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及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给制造商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B级及以上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必须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产品的B级及以上安装维修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提供所供货物生产厂家2017年-2019年的资产负债情况,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和现金流量表 。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承担过合同额 100万元以上的电梯安装业绩至少一项,且验收合格,要求以采购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佐证材料(要求提供采购合同)。
3.5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其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受贿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受贿记录的不得投标。
3.6提供(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4月19日至 2021年4月2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持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制造商的特种设备(电梯)B级及以上生产许可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到牡丹江市西安区万达华府B区9-116(林苑路53号万达华府B区南门)一楼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5月10日09时00分,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人:宁安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宁安市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18946325466
代理机构: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453-6380707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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