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林口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_乌斯浑河四合段、阜隆段护岸水毁修复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林口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_乌斯浑河四合段、阜隆段护岸水毁修复项目,请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通过现场领取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4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KC【2021】0087
2、项目名称:林口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_乌斯浑河四合段、阜隆段护岸水毁修复项目
3、预算金额:1471571.73元
4、资金财政资金
5、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6、施工地点:林口县
7、建设内容:修复四合堤防1段622m,其中抛石固脚护砌547m,新建阜隆村护岸1段469m。(详见工程量清单)
8、施工工期: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30日;24日历天
9、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财务要求:
①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用于生产的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良好,有足够满足本项目施工组织需求的流动资金。
②2017年--2019年度的资产负债情况,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和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以及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②投标人近三年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要求:
6.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还需提供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至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连续6个月(2020年10月~2021年3月)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企业成立日期不足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6.2其他班子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称证书(要求人事部门颁发或经人事部门认证的);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质检员1人,具备岗位证书;施工员1人,具备岗位证书。以上人员提供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至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连续6个月(2020年10月~2021年3月)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企业成立日期不足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注:①以上人员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帐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核查社保的真实有效性。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或其社保与本企业不符,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7.投标人参加政府招标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至3年政府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政府招标活动。投标人信用记录核查路径: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cr/list);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磋商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到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南湖北路21号建通公司)。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文件售价:5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4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南湖北路21号建通公司)一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http://www.ccgp.gov.cn/)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林口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牡丹江市林口县
联系方式:孙先生、0453-358521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南湖北路21号
联系方式:0453-8831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0453-8831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