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
2021年4(至)11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
2021年
4(至)11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电教设备设备维保服务
| 本项目为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电教设备维保服务,具体内容为:
1、多媒体设备整套系统的检修和维护。
2、报告厅内音视频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和维护,在有大型活动时提供人员技术支持。
3、学校广播系统日常检查、维修维护。
4、投标单位具备提供备用定压功放壹台(功率350W以上)、播控机壹台、音箱贰只的备件能力。
5、具体包含计算机的故障排除,操作系统的维护,以及各类应用软件的安装服务。
6、解决在电教和网络设施设备使用中遇到的难题。
7、本项目需要中标方安排不少于1人在我单位常驻坐班。
二、本次招标的维保期限为一年,以签定合同之日算起。
| 15.0
| 2021.10
|
| 2
| 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消防设备维保服务
|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校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疏散指示标志,气体灭火系统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
采购要求:
1.认真遵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归口部门、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制度;
2.制定消防设施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负责消防设施操作的人员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
3.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少于6人,每班工作时间不大于8小时,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且均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能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4.按照有关规定对消防设施进行值班检查、巡量、检测,每年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对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5.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及时通知修复,并承担违规操作造成故障和不及时通知维修发生的责任;
6.不应擅自关停消防设施。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消防系统的,需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并有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
7.储备一定数量的建筑消防设施易损件或与有关产品厂家、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以保证供应。根据需要及时更换与件,承担建筑消防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费用。
8.按规定履行维修保养职责,依法对建筑消防设施保养出具合法有效性报告;
9.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遵守科学和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业务,保证维修保养后的建筑消防质量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派遣已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中级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保养人员(每次至少2人)每月定期维护保养本合同约定的建筑消防设施,如实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维修保养报告经我方签字认可后,向我方提交一份并抄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 7.6
| 2021.07
|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
2021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