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所一队”智能化、规范化项目(设计)(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闽侯县公安局的编号为华夏招字(2021)13-1号的两所一队”智能化、规范化项目(设计)(重新招标)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审批【202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侯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两所一队”智能化、规范化项目(设计)(重新招标);
2.2.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竹岐乡;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57507.6平方米(合86.26亩),总建筑面积约32012.15平方米,其中地上29262.15平方米,地下2750平方米;主要建设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队业务用房及配套设施等;
2.4.投资总额:人民币93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800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阶段设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6.2.内容:智能化设计,按照项目建设单位应用需求,遵循国家针对监所类项目建设和设计的标准和规范,对项目的点位设计、应用软件开发、设备和系统购置、安装调试、验收和后期运维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全面设计;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22日至2021年03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502)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2)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5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1年04月15日09: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502);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28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75.8940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公安局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徐家村128号邮编:/
电话:0591-22062231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西洪路528号空军福州房管处大院2号楼502单元 邮编:/
电话:0591-63511173、13720819826传真:0591-63511170
联系人:张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
联系电话:0591-22062231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150101421001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