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致(邀请单位): 福建洋海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中辉尚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受平潭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福建平潭吾悦广场(一期、三期)前期物业招标服务项目的下述服务内容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贵公司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FJBWZB-Q-2021-001
2、招标内容:福建平潭吾悦广场(一期、三期)前期物业招标服务项目
(一)小区名称:福建平潭吾悦广场
(二)物业管理类型:住宅及住宅底商
(三)坐落位置 :竹屿湖中路北侧,瑶竹南路西侧。
(四)面积、功能、技术指标:总建筑面积333528.64平方米(计入容积率面积244414.59 平方米,不计容积率面积89114.05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0612.42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2916.22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0433.12 平方米,总幢数36 幢(不含门卫),总户数1908 户。
(五)服务管理期限:3 年
(六)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依照招标人设定的上下限准投价进行报价:
高层住宅收费标准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元/月·平方米(含税);商业物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元/月·平方米(含税);地下车位最高限价为100元/个·月(含税),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4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如下条件: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且被邀请的境内企业才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范围需包含物业管理)、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以通过区交易平台(www.ptggzy.ping tan.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拟参与投标的请于2021年3 月 25日9时00分至2021年4月14日23时59分登录区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提交后,投标人可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通过区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6、注: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时需进行登录账号操作(未注册的投标人需进行注册登录),具体操作流程可在 http://www.ptggzy.pingtan.gov.cn/zygg/1111.jhtml 下载《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操作手册》或咨询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1-23165427)。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区交易平台将为投标人生成报名回执,本项目实行纸质评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执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报名回执到开标现场核验, 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招投标人未通过区交易平台进行报名的,将无法有效参与投标。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元)
8、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04月15日上午9:30之前递交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信息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www.ptggzy.pingtan.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平潭潭城镇赛尔国际影响中心4楼 ,邮编:350400
电 话:13645036123,传真:/
联系人:谢顺霞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骉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14层05号06号室
邮编:350000
电话:0591-83323252
联系人:陈明铭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账 号: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投标人自行选定)
备注:①投标保证金可存入以上任意一个账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福建平潭吾悦广场(一期、三期)前期物业招标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本项目中保证金的递交,投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方式,执行的文件为《关于工程项目实行电子化运行的通知》(岚综实审批【2017】49 号)。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 7#楼(4层)
监管部门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 7#楼 7 层
联系电话: 0591-23165143
注:本项目中保证金的递交,投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方式,执行的文件为《关于工程项目实行电子化运行的通知》(岚综实审批【2017】4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