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科技大学垃圾清运铲车询价采购公告
黑龙江科技大学拟对垃圾清运铲车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一、采购编号:HKD-XJ-2021-010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科技大学垃圾清运铲车询价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本次询价采取公开竞价的方式,招标服务商一家,最低价中标,仅限一次报价,报价最低且符合本询价公告要求者为本次采购中标人,投标单位最低报价相同,则二次报价确定中标人。
四、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五、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8.5万元
六、参数要求:
(一)马力≥100;额定载重(kg)≥2000;额定斗容量(m3)≥0.9;整机质量(kg)≥4500;发动机:柴油,4102增压;额定功率(kw)≥70;额定转速(r/min)≥2300;卸载高度(mm)≥3000;卸载距离(mm)≥900;最小转弯半径(mm)≤3200;轴距(mm)≥1500;变速箱265液力变矩器;外形尺寸(mm)≥5000* 2000* 2500。
(二)服务要求:
1、车辆必须是全新原厂原装品牌,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具有合法的可报牌手续。
2、车辆应随车同时提供车辆的全套使用说明书、随车附件及随车相关资料。
3、车辆原则上均要求零公里销售。
4、车辆未特别注明的,均默认为按照该型号车辆生产厂家原始出场时的标准配置采购。
5、凡售后服务需求未特别注明的,均默认为该款车辆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相关条款执行。
6、报价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七、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资质要求(提供证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②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③供应商单位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④能提供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八、计划服务期限: 1月
九、验收方式:
履约完成后,由成交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由采购人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验收并签字盖章认可。
十、款项支付方式:
履约完成后,由成交供应商提供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将应付款项一次性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十一、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相应处理。
2.供应商根据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在充分考虑项目需求、市场竞争、企业自身能力、物价及政策性变动等因素的前提下并考虑服务期间的所有风险综合确定服务费用,服务费用为全费用价格。
十二、申请人报价须知:
1.本项目报价时间段为: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2日,每天9:00-11:30;14:00-16:00(星期六、星期天除外),申请人需在此时间内进行报价。
2.中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3.申请人投标报价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加盖公司红章并填写单价的报价表及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②加盖公司红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加盖公司红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④加盖公司红章的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⑤加盖公司红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材料需用档案袋密封,在封口骑缝加盖公司公章并签字确认(标注报价人手机号码)。
十三、报价文件报送地点:申请人应在报价时间内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达黑龙江科技大学信息楼三楼资产管理处,逾期未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十四、开标时间:2021年4月23日9时。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科技大学
采购机构:黑龙江科技大学资产管理处办公室
办公地址:黑龙江科技大学信息楼三楼资产管理处
报名联系电话:0451-88036031 (疫情防控请提前联系报备)
联系人:李老师
十六、成交公告:
成交公告将发布于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监督电话:88036661,投标人请在法律规定时限内提出询问或质疑,逾期提出无效。
黑龙江科技大学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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