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宁海县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编号:NH-TS2021-029
三、项目名称:2021年宁海县本级水生资源养护和增殖放流项目
四、采购内容:水生资源养护和增殖放流项目(详见附件: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当持有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营业执照。申报增殖放流的品种,具备2年(含)以上水产苗种生产繁育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2)所有放流品种必须是本场生产,不得外购转售;日本对虾,购买无节幼体繁育也可。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承诺。
(3)供应商必须遵守我省、市、县制定的上述相应种类种苗放流技术规范。近两年内所育苗生产的苗种无质量安全事故,以及企业无涉及外来的重大债务纠纷记录。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承诺。
(三)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为准】,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则否决其投标资格。如出现不可抗力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公示时间:2021年04月19日-2021年04月21日
七、其他内容:公示期间,潜在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并同时抄送相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宁海童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宁海县时代大道178号(四楼)
联系人:胡云燕
联系电话:0574-82533300
采购人:宁海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金老师
地址:宁波市宁海县天寿路169号
联系电话:0574-65259918
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265668
传真:0574-65265612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
附件信息:
2021年宁海县本级水生资源养护和增殖放流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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