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廊坊支队-2021年营房修缮工程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廊坊支队-2021年营房修缮工程已由 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以 无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廊坊支队 ,建设资金来自营房修缮经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廊坊支队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廊坊支队所属霸州大队、香河大队、固安大队等营房修缮
2.2招标范围: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项目地点: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廊坊支队所属霸州大队、香河大队、固安大队
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或具有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资格。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20至2021-04-25,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长丰路4号院内办公楼212室)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有意向的申请人须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不全,恕不受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3、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5-11 09:30 ,地点为 石家庄市长丰路4号院内办公楼五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廊坊支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廊坊市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长丰路4号
|
邮编:
|
050051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李振华
| 联系人:
| 卢顶
|
电话:
|
18931666669
| 电话:
| 0311-8710278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