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锦鳞村文化宣传活动中心(招标项目名称)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闽发改备【2020】E07016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泰县岩溪镇锦鳞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长泰县岩溪镇锦鳞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正宏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岩溪镇锦鳞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新建一栋6层宣传文化活动中心,本项目占地面积61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900平方米,配套建设场地内围墙、大门、道路、给排水、休闲广场、消防、供电及绿化建设。主要建筑物面积6900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娱乐要求,更重要的是肩负着普及和传播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为农场经济服务,为科技兴农服务,为农民致富奔向小康提供智力支持的重要职能。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锦鳞村文化宣传活动中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工程建筑面积约6900平方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工程建筑面积约690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6层。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单体建筑面积3000~30000平方米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属于中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2965973.4元(含暂列金额109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以网上截图扫描件为准)。②根据闽建[2016]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根据建市[2017]241号、闽建筑〔2018〕38号等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在黑名单有效期内其投标将被否决。③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临时一、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否则予以废标。通知》、闽建筑〔2019〕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一、二级临时建造师参与投标,否则予以废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0日时至2021年3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发售)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中正宏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售资料地址:长泰县武安镇京元村山房187号201室、电话:15259676245、小张)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控制价、光盘)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邮费自付。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6%~10%(含6%,不含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3月31日 17:00: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0万元(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4月1日09:30,提交地点为:金榜国际酒店会议室3楼(长泰县武安镇人民西路288号);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家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由于疫情防控期间避免人员聚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扫描二维码进群方可离场。开标全过程由群现场直播公布,投标人可远程观看本项目的开标会议。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长泰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changtai.gov.cn/)网站上进行公示。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泰县岩溪镇锦鳞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岩溪镇锦鳞村,邮编:363900
电子邮箱:/
电话:18965476000,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正宏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驻长泰地址:长泰县武安镇京元村山房187号201室
邮编:363900电子邮箱:729955745@qq.com
联系人:小张联系电话:1525967624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长泰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长泰县武安镇人和南路、长泰县武安镇中山北路
联系电话:0596-8358686、0596-8328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