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邀请书
1、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4、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5、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8、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9、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福建建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1、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2、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3、福建华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4、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5、福建省正大青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6、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7、福建省海天工程造价有限公司、18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福建19、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1、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2、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4、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5、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6、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7、福建诚正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8、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29、江西宝利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0、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1、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2、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3、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4、福建中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5、亿诚建设项目管理公司36、福州中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7、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38、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9、福建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结核病防治院肿瘤综合住院大楼及制剂楼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福州市财政与结核病防治院统筹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州结核病防治院肿瘤综合住院大楼及制剂楼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州结核病防治院肿瘤综合住院大楼及制剂楼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福湾路湖边村2号:
2.3造价咨询服务费控制价:
造价咨询服务费控制价暂按最高工程费用限额42275.31万元为计费基数,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2]房457号)相关规定计算,控制价暂按214.3766万元计取。
最终造价咨询服务费结算时,计费基数以经委托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正式成果中预算价为准;钢筋抽筋量以经委托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正式成果中抽筋量为计费基数;下浮率按中标下浮率,保持不变。
2.3 咨询服务类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4 咨询服务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咨询服务范围:本项目建设规划区域内的建筑工程(包含肿瘤综合住院大楼、医疗连廊、制剂楼、配电楼、地下停车位设计等)、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空调工程、通风工程、电力工程、室外及附属配套工程、装修工程、消防工程、景观工程、基坑支护等设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概算审核、工程施工图预算的编制、钢筋抽筋计算、工程造价成本及进度控制、工程造价指标分析
工程造价成本及进度控制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工程预算、金额200万(不含)以下的工程结算审核、工程造价指标分析以及施工过程中对成本动态的控制(对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进行初审、材料询价、造价进度的审核、对于造价进行动态监控并分析、并对造价将超出概算的部分提出意见、对成本进行测算等)、工程竣工结算初审等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并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等工作(其中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变更及经济签证进行初审、材料询价,工程造价指标分析等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并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以及结算过程中相关配合等工作不另行计费)。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面配合完成咨询服务之日止。其中收到预算资料后,应于30天内提交预算编制初稿,设计院提供初步设计资料及设计概算后10天内提交概算审核成果,对于个别复杂情况经双方协商后最迟要求15天内提交概算审核成果,其余各阶段咨询服务在收到送审资料后7天内完成。
2.6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福建省工程量计价规范、地方造价行业管理相关标准、文件以及招标投标文件、合同文件、招标人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等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且证书合法、有效 ;
3.2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符 ;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选法 ,下浮率不高于60%且不低于50%(不含50 %,含 60%)。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29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遇平台操作性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15860687968。未购买文件的潜在报价人无资格参加报价。递交响应文件时报价人名称与报名登记的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前横路169号盛辉国际大厦低层区5层A88。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审办法:最低价中选法。
通过审查的投标文件,委员会应对项目报价进行最终排序:本次招标项目将根据投标人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若有两个以上投标人报价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序。评审委员会编制最终排序表和评审报告,并应按照最终排序结果推荐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本项目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7.1合同签订: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的30天内完成合同订立。
7.2中选服务费:在发放中选通知书之前,由中选人一次性支付中选服务费。以中选价为基价,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服务招标收费标准的80%计取。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建总大厦, 邮编:350005;
电话:0591-83411697,传真:/;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邮编:10001;
电话:15860687968,传真:/;
联系人:黄工。
监督部门: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建总大厦,
电话:0591-8341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