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租人必须是符合该项目经营范围要求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以所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准),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不良或异常经营记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餐饮服务内容。(注:多个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情况下只允许授权一个公司参与)
2、竞租人必须诚信经营,信誉良好;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不在人民法院、银行等相关机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
3、竞租人无被有关行政部门和银行部门责令停业、财产查封、冻结、处于破产状态或严重亏损状态等的情形存在。
4、竞租人在以往经营项目过程中无不服从出租方管理的行为和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行为。
5、竞租人必须提供《南湖公园酒楼及配套设施项目经营管理方案》、《南湖公园酒楼及配套设施维修设计方案》及《南湖公园酒楼及配套设施装修设计方案》,其中《南湖公园酒楼及配套设施维修设计方案》、《南湖公园酒楼及配套设施装修设计方案》须由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专业设计单位编制,资质要求为建筑设计丙级或建筑工程装修装饰设计资质。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竞租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竞租人所提交的材料须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视为报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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