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涂岭镇溪西村休闲公园及绿化工程,建设单位为泉州市泉港区涂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泉州市泉港区涂岭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泉港区涂岭镇溪西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涂岭镇溪西村休闲公园及绿化工程,工程总造价28.7012万元,项目拟建设一个休闲小公园,包括休闲亭子,绿化、健身器材等配套设施,面积约1500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涂岭镇溪西村休闲公园及绿化工程,工程总造价28.7012万元,项目拟建设一个休闲小公园,包括休闲亭子,绿化、健身器材等配套设施,面积约1500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为休闲公园工程,造价约为 28.7012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不要求;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8.7012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成活养护期6个月,日常养护期6个月;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
注: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注:园林绿化专业(下同)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
3.6.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闽建〔2016〕5号等文件的要求,本工程项目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21年4 月1 日至2021年4 月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泉港区中心工业区华珠时代城4#102-103室)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形式于递交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请自行标注投标人名称并包封好,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4 月15 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泉港区涂岭镇人民政府B幢(食堂)二层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 、和泉州市泉港区涂岭镇人民政府公示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泉港区涂岭镇人民政府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涂岭镇人民政府,邮编:362800
电子邮箱:/
电话:13860798574,传真:/
联系人: 小陈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山腰华珠时代城4#102-103室 ,邮编:362801
电子邮箱:399830999@qq.com
电话:15659702217,传真:/
联系人: 小郭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