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清澜油库1#、2#、5#油罐检维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
清澜油库1#、2#、5#油罐检维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清澜油库1#、2#、5#油罐检维修工程项目已由海南石油分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清澜油库1#、2#、5#油罐检维修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清澜油库1#、2#、5#油罐检维修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文昌市中石化清澜油库内
2.3建设规模:搭设脚手架及附属安全设施,1#、2#、5#油罐检维修:检修油罐和管线盲板隔离,开人孔,其他风机检修,加强圈部分更换,增加计量导向管,罐顶围栏、作业平台、盘梯扶手和踏板检修,更换脱水包,喷砂除锈及保养,油罐新换排渣口、脱水包等部位焊缝无损检测等,具体以甲方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建设投资:1060551.67元。
2.5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 /
2.7标段招标范围:搭设脚手架及附属安全设施,1#、2#、5#油罐检维修:检修油罐和管线盲板隔离,开人孔,其他风机检修,加强圈部分更换,增加计量导向管,罐顶围栏、作业平台、盘梯扶手和踏板检修,更换脱水包,喷砂除锈及保养,油罐新换排渣口、脱水包等部位焊缝无损检测等,具体以甲方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8其他:
(1)质量要求:合格。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招标人有权依据《海南石油分公司承包商检查细则及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对中标人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进度、施工质量、配合度等方面进行考核情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GC2级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5)2018年1月以来【以交(完)工日期为准】有类似油罐施工工程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需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7) 投标人若为法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承诺项目经理须在施工进场前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8年1月以来【以交(完)工日期为准】有类似油罐检修工程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聘用于投标人单位),承诺项目经理须在施工进场前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安全负责人须在施工进场前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身份证。
3.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页面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截图的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 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发布处罚通报并限制投标的单位和招标人限制投标的单位,在限制投标期限内,不能参与投标。
3.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请于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工作日,下同),在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人民大道33号振信大厦南楼502室持标书费转账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盖章,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为现场报名,购买文件不接受现金,潜在投标人采用对公账户银行转账方式,通过公司账户转账应备注投标人简称及项目名称简称+报名费(例如:XX公司,XX项目报名费),收款方为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见公告第10条。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要求购买及支付采购文件费用的潜在投标人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报价的资格。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人民币。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由其基本账户银行开具。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10日10时30分。
6.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6.3递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人民大道33号振信大厦南楼502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5月10日10时30分。
7.2开标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人民大道33号振信大厦南楼502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77号;
邮编:570300;
联系人:周工;
电话:0898-68680918。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人民大道33号振信大厦南楼502室
邮编:570000;
联系人:周工;
电话:0898-65353337;
账户: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账号:8981 23012 00000 57220
开户行: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甸岛支行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