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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理工大学2021年3至4月政府采购意向20210419001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东华理工大学 2021年3至4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东华理工大学 |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及废弃物处置服务(2021年维修科抚州校区) | C160599其他危险废弃物治理服务 | 东华理工大学抚州校区(本部)所有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及固体废包装一次性打包清运处置,总量约为4.5吨(以看现场确认数量为准),超出部分也必须由供应商全部处置,废弃物主要存放地点为东华理工大学抚州校区(本部),服务结束时间为抚州市环保局审批通过后2个月内进行处置及验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具备江西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核准经营相应危险废物类别,其中必须包括HW49其他废物(900-047-49*、 900-041-49*),并不仅限于上述类别。 (2)供应商须具有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为危险废物专用车,驾驶人员具有危货运输驾驶资格,或者与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有效的运输协议。 (3)供应商须提供危险废弃物上门分类、打包、运输、处置工作,协助建立危废台账等工作。涉及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学校不再另行支付。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80000.0 | 2021年04月 |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东华理工大学
2021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