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检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10日9点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检测服务项目。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项目编号:DZC20210219
项目名称: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检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50,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此价格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2月31日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投标供应商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服务由本企业承接,提供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内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不提供声明函的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CMA)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25日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21年4月25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方式:网上自助下载文件(详见:
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7355---《入库、办理数字证书及自助下载文件说明》)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5月10日9点30分
地点: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退出投标时限:如供应商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2、全面贯彻庆财采【2019】3号文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重点打击8类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涉乱形为。详见:
http://www.hljcg.gov.cn/xwzs!queryOneXwxxqx.action?xwbh=8B2FAECAA29800DEE053AC10FDFA79C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晚报大街1号
联系方式:赵昌 15776558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59-615815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赵昌
电 话:15776558005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伟
电话:0459-6158150
附件:
项目需求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服务。
1、食用农产品抽检1200批次。
2、食用农产品检测不合格率不低于4%。
3、负责样品的采样,负责相关买样、交通等费用,并提供交通工具、采样设施、设备等。
4、检测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5、采样前与采购单位联系,接受相关监管人员参与监督。
6、负责样品的保存和备样的留存。
7、负责所有样品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系统的录入和信息公布。
8、对所检测样品出具检测报告,并填写相应统计表格。
9、全年检验工作完成后提供抽检结果分析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组织实施情况(包括采样分布、抽检品种及项目、抽检频次及数量等)、抽检结果分析(包括总体分析和分品种具体分析、原因分析)、发现的主要问题、意见和建议等。
10、检验项目。应按照采购单位2021年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品种和项目参考目录中的规定项目抽检。
11、抽检时间、频次、任务。每个经营单位(批发企业除外)抽检不超过5批次,应按照采购单位每月确定的检测品种和区域,确保每周抽样都涵盖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均匀分配抽检任务。
12、抽检场所。对市辖县区内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重点抽检,兼顾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生产企业、餐饮企业进行抽检。
13、中标检测单位在实验室场地、设备、人员(检验员、抽样员)方面应具备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所需的抽样、检测技术能力,能按期按质按量独立完成检验检测任务并上报检测数据。
14、具有与承担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相匹配的抽样人员、抽样工具、车辆等设备。
序号
| 食品细类 (四级)
| 抽样环节
| 检验项目
| 任务批次
|
1
| 猪肉
| 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
| 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氯霉素、沙丁胺醇、挥发性盐基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 80
|
2
| 牛肉
| 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
| 克伦特罗、地塞米松、恩诺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 70
|
3
| 羊肉
| 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
| 克伦特罗、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 70
|
4
| 猪肝
| 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
| 克伦特罗、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恩诺沙星、莱克多巴胺
| 10
|
5
| 鸡肉(重点品种: 乌鸡)
| 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
| 甲氧苄啶、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多西环素、呋喃唑酮代谢物
| 70
|
6
| 韭菜
| 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
| 镉(以Cd计)、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毒死蜱、氧乐果、克百威、甲拌磷、辛硫磷
| 80
|
7
| 芹菜
| 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
| 毒死蜱、甲拌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氟菊酯、氧乐果、克百威、氟虫腈、辛硫磷
| 70
|
8
| 菠菜
| 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
| 毒死蜱、氟虫腈、阿维菌素、氧乐果、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六六六
| 80
|
9
| 普通白菜
| 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
| 毒死蜱、啶虫脒、氟虫腈、阿维菌素、氧乐果、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敌敌畏
| 70
|
10
| 油麦菜
| 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
| 氟虫腈、氧乐果、甲拌磷、啶虫脒
| 70
|
11
| 辣椒
| 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
| 镉(以Cd计)、氧乐果、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氟虫腈
| 30
|
12
| 茄子
| 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
| 镉(以Cd计)、氧乐果、克百威、水胺硫磷
| 40
|
13
| 豇豆
| 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
| 灭蝇胺、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甲胺磷、甲基异柳磷
| 60
|
14
| 姜
| 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
| 铅(以Pb计)、吡虫啉、噻虫嗪、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镉(以Cd计)
| 50
|
15
| 豆芽
| 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
|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2计)、铅(以Pb计)
| 50
|
16
| 贝类(重点品种:花蛤、花螺等)
| 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
| 氯霉素、恩诺沙星、镉(以Cd计)、孔雀石绿
| 30
|
17
| 淡水鱼(重点品种:泥鳅、黄鳝、鳊鱼、黄颡鱼、鲈鱼、鲶鱼、鲟鱼、鲫鱼、黑鱼、鳜鱼等)
| 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
| 恩诺沙星、孔雀石绿、地西泮、呋喃唑酮代谢物、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呋喃西林代谢物
| 30
|
18
| 淡水虾
| 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
| 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镉(以Cd计)
| 20
|
19
| 海水鱼(重点品种:多宝鱼、黄鱼、海鲈鱼等)
| 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
| 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氯霉素、镉(以Cd计)、呋喃西林代谢物
| 30
|
20
| 海水虾(重点品种:虾蛄、基围虾等)
| 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
| 镉(以Cd计)、呋喃唑酮代谢物、恩诺沙星、呋喃妥因代谢物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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