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晋安区区管公园维护工及水电工的维保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游览景区服务/公园服务
采购单位
福州市晋安区园林中心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1年04月19日 18:20
评审专家名单
韩小丹、侯巧玲、吴健瑜、张玉金、柳琛 (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196.29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萍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3393306、83393307
采购单位
福州市晋安区园林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晋安区鹤林路57号晋安区体育馆4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捷/0591-83625013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萍/0591-83393306、83393307
一、项目编号:[350111]FJGC[GK]2021003(招标文件编号:[350111]FJGC[GK]2021003)
二、项目名称:晋安区区管公园维护工及水电工的维保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州联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五一中路169号利嘉城二期16#21层07室
中标(成交)金额:196.29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州联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晋安区区管公园维护工及水电工的维保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福州市晋安区园林中心就晋安公园、金鸡山公园、赤桥公园、斗顶公园、两湖一园(井店湖公园、涧田湖公园、洋下海绵公园)和晋安江滨公园维护工和水电工维保维修承包服务
福州联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提供定岗定位的维护工,对园区范围内的停车场植草砖、各类金属、石材、木材、竹材、等建材构造的各种园路、平台、桥、栏杆、连体桌椅、以及所有建筑、广场等硬景设施进行维护、维修。(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期限一年,合同签订后7天内人员到位
发现设施有破损时及时修复,避免因延误维修造成游客损伤,如维修容易造成游客损伤或其它特殊原因需延后维修的,应事先报采购人同意(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韩小丹、侯巧玲、吴健瑜、张玉金、柳琛 (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0.8%。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2703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价格扣除情况:
(1) 福建省金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服务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报价为1983762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的报价为1983762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服务6%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1864736.28元。
(2) 福州惠光照明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服务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报价为1593502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的报价为1593502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服务6%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1497891.88元。
4、中标日期:2021年 4月18日(招标编号:[350111]FJGC[GK]2021003)。
5、项目经理:经办人(李萍/0591-83393306)、负责人(吴晓君/0591-8339330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晋安区园林中心
地址:晋安区鹤林路57号晋安区体育馆4楼
联系方式:林捷/0591-83625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李萍/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萍
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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