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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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丝路?御城项目二期施工;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高新政采公开-2021-7;
代理机构招标编号:OB-HN-GC2021087;
3、资金及预算控制金额:自筹资金;
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407551412.39元;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建设规模:洋房:12#、13#、17#、18#楼,建筑面积22748.62m2,高层:19#、20#、21#、22#、23#、25#楼,(其中19#、20#、21#、23#为装配式设计)建筑面积90752m2,商业S1#,建筑面积913.77m2,地库:地下2层,建筑面积42010.46m2,总建筑面积156424.85m2,以及社区围墙及大门。
5、建设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华夏路与天中路交叉口;
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7、计划工期:高层680天,洋房420天(含竣工验收备案);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0、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文明工地要求;
11、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2020年6月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保缴纳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7年度至2019年度,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今的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单位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单位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电子缴费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障缴费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有上述情况,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和相关栏目的查询结果,将查询结果清晰展开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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