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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河南省濮新高速公路宁沈段工程
防水材料、土工材料采购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ZTWMJZZB-2021-035)
1.招标条件
濮新高速公路宁陵至沈丘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或“宁沈高速”)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所承建的PPP项目,包括投资、建设与运营。本项目河南省发改委以《关于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宁陵至沈丘段项目核准的批复》(豫发改基础【2017】1165号)批准立项并核准。本项目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各公司施工,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由本项目业主单位即中铁(河南)濮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拨付。
本次防水材料、土工材料采购招标人为中铁物贸集团武汉有限公司。目前,项目所需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国中铁河南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宁陵至沈丘段项目全线位于河南省商丘及周口市境内,整体呈南北走向。项目起点位于商丘市宁陵县三丈寺村西与G310交叉处,经宁陵、睢县、柘城、鹿邑、郸城、到达项目终点沈丘县周营镇,路线全长约153.167公里,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20.94亿元。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 8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8月1日,工期36个月。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数量为预计数量,具体使用规格、数量有调整,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具体招标内容、招标计划、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见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专用条件3.1防水材料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投标物资所有品类的近两年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投标物资每类品种至少具备一份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具体合理。
3.1.3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有至少三个大中型或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要求单个项目中标金额须在200万以上(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3.1.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因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而处于被禁止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近两年内没有出现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交通运输部、河南省交通厅、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单位。
3.1.5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相应的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近两年(19年、20年)财务报告或报表。
3.1.7其他要求:本包件只接受生产厂投标。
3.2土工材料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投标物资所有品类的近两年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投标物资每类品种至少具备一份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具体合理。
3.2.3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有至少三个大中型或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要求单个项目中标金额须在200万以上(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3.2.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因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而处于被禁止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近两年内没有出现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交通运输部、河南省交通厅、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单位。
3.2.5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相应的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2.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近两年(19年、20年)财务报告或报表。
3.2.7其他要求:本包件只接受生产厂投标。
通用条件
3.3纳税信用等级为A、B级。对办理税务登记不满两年的,可以不提供。
3.4投标人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3.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但配套使用的辅料在营业范围内可外购再销售。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认证通过并开通平台服务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客服热线400-601-0100)。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即可响应成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 4 月 19 日 17 时至 2021 年 4月 26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必须按照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逐一(一包一汇款,不允许多包件合并汇款)足额汇入本次招标的账户:
单位名称: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
账 号:11050165510000000343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
行 号:105100009047
潜在投标人汇款时,应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标书费”(例:ZTWMJZZB-2021-035 FSTL-01包件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3 潜在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二)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标书费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的电子邮箱(2391270085@qq.com),邮件主题为“招标编号 包件号 投标人名称”。
5.4 潜在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实后,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维护开票信息(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应仔细核对开票信息)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只有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手动勾选标书费缴纳状态且投标人确认开票信息(投标人应仔细核对开票信息)后,才可以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5.5 潜在投标人请于标书售卖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响应、汇入标书费、发送投标申请邮件、维护开票信息(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6 招标文件售价:见附件一,售后不退且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特别提醒:请按实际金额汇款,如因多汇款或错误汇款导致的退款流程漫长,后果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的方式。本次招标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内所投包件所有规格型号物资进行投标报价,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6.2 投标人在电商平台报价和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电商平台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7日09时30分(即为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编辑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3 提醒各投标人,宜提前一至二天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从而导致投标无效。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遇到问题可参见附件四,也可联系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6.4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保存的报价总价须与电子投标文件总价完全一致,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6.5 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7.开标
7.1 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7.2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入线上开标大厅。(投标人不用到现场投标,具体操作见附件三)。
7.3 如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故障等原因,将在系统恢复后第一时间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中铁物贸集团武汉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磊 王瑞方(具体负责招标业务咨询)
电 话:15927194031 17716313757
邮 箱:335668272@qq.com
9.2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中铁西城南区中铁物贸大厦12层
联系人:张志华(具体负责招标线上操作咨询)
电 话:15701386219
邮 箱:2391270085@qq.com
9.3 招标监督单位:中铁物贸区域纪检二组
电 话:0755-36658207
邮 箱:ztwmjjez@163.com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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