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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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海南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
品目
采购单位
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行政区域
海南省
公告时间
2021年04月20日11:06
评审专家名单
司瑞欣,谢春梅,吴丽,周春丽,张天柱,蔡儒冠,沈淑萍
总中标金额
¥1958.715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8571272
采购单位
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69号6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5336771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亿佳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市西沙路15号星华佳园C栋22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68571272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简要技术要求.pdf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JYZC2021-G3-104
二、项目名称:海南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口市国贸大道2号时代广场12楼
中标(成交)金额:19,587,1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海南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
服务范围:海南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
服务要求:
(1)为更好服务本项目,投标人应组建专项售后服务团队。实行理赔服务专人负责制,指派专职理赔人员负责日常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包括,设立保险索赔服务专线电话,随时接受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及咨询。(2)投标人应提供保险知识、索赔简易操作手册,15天内发放给被保险人,方便被保险人根据手册指引尽快办理索赔手续、获得赔付。(3)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技术和服务培训方案,进行保险知识、保险理赔流程、索赔须知等知识的现场培训,培训费用由投标人承担。(4)投标人在接到客户报案后应立即主动与报案人电话联系,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赶赴事故现场,对需赶赴现场的,服务人员应在城区30分钟、城郊60分钟内到场;对无需赶赴现场的,服务人员应在电话中协助被保险人处理相关问题,并指导其完成有关索赔事宜。(5)对被保险人进行理赔服务指导,使被保险人能按公司要求做好理赔资料申报,确保在理赔资料齐备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结案,并使被保险人领取到理赔金。在资料手续齐全的情况下,若被保险人未按时得到赔付,将追究投标责任。(6)投标人建立理赔投诉机制与理赔服务人员考核机制。(7)为体现保险赔款的公正、公平,对拒赔案件、通融赔付案件、疑难案件,如有必要,将聘请第三方保险评估机构进行调查评估,评估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
服务时间:三年(2021-2023年)
服务标准:
(一)人员需求:1、对本采购项目须设立专项团队,负责按照本次保险的有关要求为各被保险人提供承保、理赔及其他各类保险服务,包括必要的组织与协调工作。2、为该项目提供完善的工作制度,流程。(二)承保服务需求:1、指定专门的客服人员,接受各方咨询,解释相关保险内容。2、定期走访各市县区相关部门,听取意见和建议。3、拥有同类项目的承保经验。4、定期汇报承保及理赔情况。(三)理赔服务要求:1、制定项目理赔服务标准。2、简化理赔流程。3、编写年度理赔报告。(四)事故预防服务要求:1、建立长效的沟通机制。2、组建专项事故预防服务团队。3、为防止或减少市县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保险机构需通过一定的科学技术措施,协助各市县开展信息化服务管理工作。4、制定专项培训计划,培训对象覆盖监护人、基本精防人员等。5、提供业主方要求的其他保险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司瑞欣,谢春梅,吴丽,周春丽,张天柱,蔡儒冠,沈淑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参考《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件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
2、收费金额为9346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69号6号楼
联系方式:0898-65336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海南亿佳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西沙路15号星华佳园C栋2201室
联系方式:0898-685712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丹
电话:0898-6857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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