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健身器材采购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体育设备/健身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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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
行政区域 | 东侨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20日 11:24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1幢2梯703室】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20日至2021年04月2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预算金额 | ¥8.5104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吴春祥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2077998、15060277816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环保大楼20层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罗工、18805032789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1幢2梯703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春祥、0593-2077998、15060277816;fj_tongmeng@163.com |
附件: |
附件1 | http://www.ccgp.gov.cn/oss/download?uuid=D48ED09B0AA6C197FF29B1E5C99866 复制链接到浏览器下载报名表格式(1).xls |
项目概况
健身器材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1幢2梯7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M(TP)202112
项目名称:健身器材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510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10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和服务要求
|
1
| 健身器材采购
| 1批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0日 至2021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1幢2梯703室】
方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办理报名手续:1、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账号:35050168610700000817;开户名: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fj_tongmeng@163.com)[emailprotected]/* */�及不受理响应文件。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1幢2梯7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1幢2梯7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格标准:
(1)能够提供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需产品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均可成为本项目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谈判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谈判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含单位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B、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凡有能力提供谈判文件所述服务的境内的供应商(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C、供应商应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下列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报价。供应商针对该项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无效报价处理。由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并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供应商。
注:1)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谈判,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的证明或佐证材料或声明等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其报价无效,并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资格证明文件有标记“复印无效”等字眼的,需将原件胶装至响应文件正本中,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5)所提供的资格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二、谈判文件购买费专户、保证金账户、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
账号:3505016861070000081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环保大楼20层
联系方式:罗工、18805032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1幢2梯703室
联系方式:吴春祥、0593-2077998、15060277816;fj_tongmeng@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春祥
电 话: 0593-2077998、15060277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