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河源市人防宣传教育展馆信息化建设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河源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区域 | 河源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20日 12:1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20日至2021年04月2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9楼903单元会议室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5月06日 09: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9楼903单元会议室 |
预算金额 | ¥113.2784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廖阮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2-3183158 |
采购单位 | 河源市应急管理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源市源城区永安路与文昌路交叉路口西北侧(鸿大城南侧约50米)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62-3186930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源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9楼903单元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62-3183158 |
项目概况
河源市人防宣传教育展馆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9楼903单元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Z0121HY00ZC12
项目名称:河源市应急管理局河源市人防宣传教育展馆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32,784.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河源市人防宣传教育展馆信息化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32,784.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 河源市人防宣传教育展馆信息化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32,784.00 | 1,132,784.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简要技术要求: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进一步加强市民国防人防教育,掌握国防人防知识,增强国防人防观念,激发人民的爱国热情,提高人民的整体素质,广泛深入地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防护技能,教育和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民防空事业的建设,我市需完成河源市人防宣传教育展馆信息化建设。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河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及系统的安装调试并投入试运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 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21年任意 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 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 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磋商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0日至2021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9楼903单元会议室
方式: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 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9楼903单元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0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9楼903单元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2. 获取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入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9楼903单元)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3.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河源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永安路与文昌路交叉路口西北侧(鸿大城南侧约50米)
联系方式:0762-318693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源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9楼903单元
联系方式:0762-3183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阮
电话:0762-3183158
河源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0日
相关附件:
21HY0012(挂网稿)河源市人防宣传教育展馆信息化建设项目(省网、中采网、公司网).pdf 21HY0012委托协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