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9222021000148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射洪市农业农村局四川省射洪县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生物有机肥采购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4月02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附件
|
原招标文件内容:
1、投标有须知附表:小微企业政策。
2、提供具有省级及以上权威检测机构(近3个月)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未提供不得分。
3、样品送样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清单内容提供样品(要求所有样品在评标专家看样时均不能有投标人的名称和投标产品品牌等类似信息标识)。样品送达后,由采购人监督人员和代理公司工作人员一同进行编号。样品出现少送错送、科学原理性错误、与招标文件参数不符的,样品分皆为0分。
4、综合评分细则表:
4.1业绩: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的采购类似有机肥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
4.2配送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运输配送方案的便捷性、时效性、安全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配送供货措施、配送进度计划、质量保障措施、应急保障措施、人员配置等),配送方案科学、合理、详尽、针对性强完全满足要求的得2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内容简单、粗略或和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相符每有一项扣 2 分,扣完为止;
4.3售后服务:在满足本项目售后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根据供应商制定本项目售后服务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比,至少包括: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管理措施、售后培训方案、售后响应时间、服务机构及人员配置安排(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方案科学、合理、详尽、针对性强完全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得1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内容简单、粗略或和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相符每有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4.4样品: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样品一公斤(同时提供投标产品的外包装袋一条),根据样品的细度,均匀度,有无机械杂质,有无恶臭味进行综合评价,第一名得15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注:本项可并列排名。)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4月22日 10:30。
现更正为: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提供具有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2020年以来)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未提供不得分。
3、样品送样要求:(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样品(要求所有样品不能有投标人的名称和投标产品品牌等类似信息标识,故意泄露者得分为 0 分)。样品送达后,由采购人监督人员和代理公司工作人员一同进行编号。样品出现少送、错送或未提供样品的,样品分皆为0分。
4、综合评分细则表:
4.1业绩: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采购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
4.2配送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运输配送方案的便捷性、时效性、安全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配送供货措施、配送进度计划、质量保障措施、应急保障措施、人员配置等),配送方案分析描述完整全面、逻辑清晰、表述明确、核心问题梳理详尽、总结具体的得2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或阐述不全面、有偏差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扣2分,扣完为止;
4.3售后服务: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进行综合评比,至少包括: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管理措施、售后培训方案、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各项分析描述完整全面、逻辑清晰、表述明确、核心问题梳理详尽、总结具体的得1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或阐述不全面、有偏差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扣2分,扣完为止;
4.4样品: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样品一公斤(同时提供投标产品的外包装袋一条),根据样品的细度,均匀度,有无机械杂质进行综合评价,第一名得15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注:本项可并列排名。)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5月7日 10:00。 |
更正日期 | 2021年04月21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地址: | 射洪市广寒路194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858348119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新众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遂宁市射洪市太和大道南段253号(城南税务所3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17744293811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何女士 |
电话: | 17744293811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