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发包项目建设地点:奚塘景城社区39幢101--104、201室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为500平方米
发包范围:社区用房的规划设计、硬件装修装饰,包含办公设施设备、消防设施、智能化设备、室内外文化宣传阵地等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1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的开工令为准)
竞包人资格要求: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竞包人应同时具备①②两项资质要求,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竞包,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竞包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竞包。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竞包、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B证,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即可)。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本项目拒绝接受具备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
注:项目负责人必须注册在牵头单位。
本工程拒绝项目负责人在竞包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拒绝项目负责人竞包截止日前一年内受到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参与本工程竞包;
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竞包,如确需参加竞包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提供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证明)。
本工程拒绝竞包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中因以下行为之一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的参与本项目竞包,但已经信用修复的除外:
a.在招投标(竞包)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b.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
c.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等级或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
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电子竞包,竞包单位在制作电子竞包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4. 发包文件的获取
4.1 已注册用户,请登陆湖州市限额发包网(http://49.4.53.110/HZfront/)—“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发包文件等。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发包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发包文件等进行查看咨询。
5. 竞包文件的递交
5.2 逾期上传电子竞包文件的,发包人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俞挺挺、费斯威
发包监督小组:湖州市康山街道奚塘景城社区居民委员会发包监督小组
8. 软件技术支持
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发包人、竞包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竞包会议现场参与即可进行竞包文件在线解密、竞包人在线质疑、发包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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