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易登记服务用房装修工程的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一、
1、招标文件中所有消防产品需具备相关认证,并在消防产品信息网备案可查,并提供消防产品信息网截图。如风阀类等为定制产品,在备案中无法一一对应,请明确是否可提供同类备案产品。
2、请明确消防产品是提供网站截图还是检测报告。
答:1、可以提供同类备案产品。
2、只需提供网站截图。
二、
1、火灾报警设备招标文件要求与大楼原设备品牌一致,请明确原大楼火灾报警设备品牌。
2、强电专业中部分灯具(吸顶灯、筒灯、射灯、吊灯、灯盘等)施工图与招标清单都未明确灯具具体型号和参数,报价不准确,请明确。
答:1、请自行现场查勘,需要踏勘单位请按照招标文件联系方式联系相关人员。
2、具体型号和参数详见发布的附件PDF文件。
三、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提出“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其中包含智能化分项工程业绩不低于350万元”。“智能化”业绩需要重重批报,存在落实难的问题,现今市场绝大部分公司都无法直观的体现智能化业绩,而招标文件却对“智能化分项工程”业绩要求的单独提出让大量的潜在投标人望而止步,让人怀疑业主和招标代理公司已经有指定的合作公司,按照合作公司的业绩来撰写的业绩要求,企图用这一刁钻的不合理的条件来排除其他的潜在投标人,产生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答:智能化部分金额可以在合同、或者经审计的结算报告、或者业主证明中体现,故本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1.3.1招标范围提出“含装饰装修工程、空调设备安装工程、采暖与通风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以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并且1.4.1对业绩的要求是“投标截止日前☑3□5□8年内,指2018年1月15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有与本招标项目在合同金额、工程类别、工程规模的具体技术参数相同或相似的1个项目业绩(以上全部信息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绝大部分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项目都包含了装饰装修工程、空调设备安装工程、采暖与通风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等工程规模,在技术参数和工程内容中都与此项目的招标范围相同或相似。但招标文件却对此项目业绩的工程类别提出了“办公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尖刻要求,不得不让人怀疑业主和招标代理公司早已有内部指定的合作公司,通过这一条件来设置高门槛把绝大多数的潜在投标人卡在第一关,筛除了绝大多数的潜在投标人,为指定的合作公司铺路搭桥。招标文件这一尖刻的不合理的要求限制、排斥了广大的潜在投标人,这种不公平、不公正的经历让潜在投标人遭遇了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答:工程类别的条件设置符合招投标相关管理规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
24芯室内单模招标要求:
6、纤芯:满足G657.A1标准抗弯曲型零水峰单模光缆
8、阻燃:满足UL…..
9、性能:满足并通过ITUG652.D零水峰纤芯……
澄清点1:
1、第6项纤芯要求是G657.A1与第9项检测报告G652.D有冲突,以哪个纤芯为准?
2、各个厂家生产的产品类型多,如光缆有8芯、12芯、24芯、48芯等多种规格,第三方检测是厂家自主行为,一般情况下厂家没有把每种规格都送检,且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不只是信产部,因此,检测报告能否提供同类型产品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六类网线招标要求:
2、线缆结构:标准圆形线缆,带骨架分割器。
4、外皮:符合CMR阻燃标准
5、电磁兼容性:…
6、认证:….
7、阻燃:提供…..
澄清点2:
1、6类线主流做法是把4对双绞线用十字骨架隔离,线缆结构中骨架分割器是指十字骨架隔离?
2、CMR是干线级防火标准,主要用于主干大对数电缆应用。网线作为水平区线缆,常用的防火等级是CM或LSZH,本招标文件中水平区用干线级CMR防火等级的网线,100对大对数电缆用CM防火等级的电缆,不太合理。
3、结合实际应用,市场上主流品牌第三方权威机构的信道检测报告,一般是4连接报告,6连接和另外两个认证报告具有倾向性。
100对大对数电缆招标要求:
4、防火等级:CM
7、第三方报告:…….
澄清点3:
1、大对数作为主干电缆,用CM防火等级欠妥,是否调整为干线级CMR?
2、大对数带宽只有16MHZ,是非常成熟的产品,很少有厂家去做检测。招标要求倾向性明显。
六类网络模块招标要求:
7、UL认证:E81956
8、第三方检测:ETL…..
澄清点4:
1、UL认证:E81956是安普的认证编号,安普被康普公司收购,整个招标文件指向性明显。
2、第三方检测报告指向性明显。
以上参数,结合参考品牌技术规格书,以及六类网络模块的认证编号判断,只有康普一家产品满足全部要求。
答:澄清点1回复:
1、纤芯要求按G652.D执行;
2、设计要求规格为24芯;投标时无需提供检测报告。
澄清点2回复:
1、线缆结构是指十字骨架隔离;
2、线缆防火阻燃:线缆防火阻燃满足IEC60332或者CMR防火阻燃标准,投标时无需提供检测报告,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3、综合布线系统满足六连接信道检测合格,投标时无需提供检测报告。
澄清点3回复:
1、线缆防火阻燃:线缆防火阻燃满足IEC60332或者CMR防火阻燃标准,投标时无需提供检测报告,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2、大对数电缆带宽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时无需提供书面检测报告。
澄清点4回复:
1、取消E81956认证编号;
2、投标时无需提供书面检测报告。
六、
12、工程量清单中第157项会议扩声系统中数字音频处理器中“所有延时模块都具有高达680ms的延时时间,步距0.021ms”与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五)会议系统176页数字音频处理器主要技术参数要求“最长可达1000ms”。参数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以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参数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13、工程量清单中第189项辅助扩声超薄全频音箱项目特征技术参数中要求“1 .单8寸两分频
2. 频率范围(频率范围(一" 10dB):70Hz-21kHz;
3. 频率响应(士3dB):75Hz-20kHz;
4. 连续功率及阻抗:N180W/8Q;
5. 灵敏度:94dB;
6. 最大声压级:122dB峰值;”
与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五)会议系统173页数字音频处理器主要技术参数要求“1.单 10 寸两分频;
2.频率响应(士 3dB):70Hz-20KHz;
★3.连续功率及阻抗:≥260W/8Ω;
4.灵敏度:97dB;
★5.最大声压级:127dB 峰值/121dB 连续;”参数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以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参数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14、工程量清单中195项一拖二无线手持话筒项目特征技术参数第13条“最大偏移度:±70KHz”与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五)会议系统175页主要技术参数要求第10条“最大偏移度:±45KHz ”参数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以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参数为准?
答:以工程量清单中的参数为准。
15、工程量清单中114项门禁(人脸、刷卡)、梯控、摆闸系统:单门禁控制器项目特征要求“存储容量:10万张卡和30万记录荐储”与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六)门禁、考勤、梯控系统178页:单门禁控制器技术参数“存储容量:3 万张卡和 10 万记录存储”。参数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以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参数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16、工程量清单中第129项IP网络控制主机项目特征技术要求第3条“支持 N8XUSB 接口、 N1XPS/2接口”与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九)公共广播系统181页IP网络控制主机技术参数“3.支持≥6×USB 接口”。参数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以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参数为准?
答:以工程量清单的参数为准。
17、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十)机房工程系统,第185页蓄电池技术参数中要求“1:电池应符合《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进网质量认证检测实施细则》(YD/T799-2002 的要求,并通过相关的进网检测。
★2:电池使用寿命要求不少于 10 年,并有厂家出具的授权证书;”与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第240项机房工程系统:蓄电池项目特种要求中并无此两项参数要求;且工程量清单中技术要求电池品牌要求与主机同一品牌,但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中并无此项内容。参数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以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参数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七、
7、工程量清单中第86项防火墙(外网)项目特征技术参数第3条“接口卡扩展槽个数N2个”第10条“应用控制:支持云应用(如百度云、阿里云、七牛云、天翼云等)、移动应用(、QQ、百度视频等)、WEB应用(百度贴吧、百合网、1号店等)、网络下载(安卓市场、App Store、360浏览器等)等超过3500种应用协议的识别和控制,可自定义协议类型。”与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二)计算机网络系统产品163页防火墙(外网)主要技术参数要求中并无此2项内容。参数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以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参数为准?
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8、工程量清单中第93项防火墙(外网)项目特征技术参数第4条“支持采用无特征AI检测技术对恶意勒索病毒及挖矿病毒等热点病毒进行检测。”第5条“支持蜜罐功能,定位内网感染僵尸网络病毒的真实主机IP地址。”第7条“支持针对网站的漏洞扫描进行深度防护,能够拦截漏洞扫描设备或软件对网站漏洞的扫描探测,支持基于目录访问频率和敏感文件扫描等恶意扫描行为进行防护。支持对网站黑链进行检测。”第8条“安全可视化:支持安全运营中心功能,可以对全网所有的服务器和主机的威胁进行全面评估,管理员通过一键便可完成对服务器和主机的资产更新识别、脆弱性评估、策略动作的合理化监测、当前服务器和用户的保护状态、当前的服务器和主机的风险状态及需要管理员待办的紧急事项等,可以自动化直观的展示最终的风险”与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二)计算机网络系统产品161页防火墙(内网)主要技术参数要求中并无此4项内容。参数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以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参数为准?
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9、工程量清单中第107项人脸识别监控系统中:政府机关综合安防管理平台项目特征技术参数第10条“平台支持监控点最多管理容量为100000路”,与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四)视频监控系统169页政府机关综合安防管理平台主要技术参数第9条“平台支持监控点最多管理容量为 2500 路”。参数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以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参数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10、工程量清单中第149项会议扩声系统中:55寸拼接显示单元,“1400:1对比度”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五)会议系统175页55寸拼接显示单元主要技术参数要求“静态对比度≥1100:1”参数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以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参数为准?
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1、工程量清单中第150项会议扩声系统中:大屏处理器项目特征技术要求第1条、第2条“支持M12通道HDMI信号输入。支持HDCP,支持EDID 在线编辑,最大支持分辨率 2K@60Hz;2、DV I输出,支持12通道 DVI信号输出,最大输出分辨率 2K@60Hz”与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五)会议系统176页大屏处理器主要技术参数:“配置≥16 个 HDMI 输入接口、≥16 个 HDMI 输出接口”。参数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以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参数为准?
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八、
3、工程量清单中计算机网络系统第84项,AC控制器(访客)项目特征技术参数第1条“要求每个接口能独立工作在3层模式下(全端口WAN/LAN 转换)”与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三)无线网络系统165页AC控制器主要参数中并没有此条参数“要求每个接口能独立工作在3层模式下(全端口WAN/LAN 转换),参数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以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参数为准?
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工程量清单中计算机网络系统第84项,AC控制器(访客)项目特征技术参数第2条“内置QQ认证、内置邮箱认证”与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三)无线网络系统165页AC控制器主要参数中并没有“内置QQ认证、内置邮箱认证”,参数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以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参数为准?
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三)无线网络系统165页AC控制器主要参数第1条“2个千兆光口”而工程量清单中计算机网络系统第84项,AC控制器(访客)项目特征技术参数中没有要求“2个千兆光口”,参数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以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参数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参数为准。
6、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二)计算机网络系统产品162页上网行为管理主要参数中第7条、第8条“7.★P2P 智能流控:支持通过抑制 P2P 的上行流量,来减缓 P2P 的下行流量,从而解决网络出口在做流控后仍然压力较大的问题。 8.为保证及时更新:制造商软件研发实力需通过 CMMI L5 认证。”而工程量清单中计算机网络系统第85项AC无线上网行为管理器(外网)并无此参数要求“7.★P2P 智能流控:支持通过抑制 P2P 的上行流量,来减缓 P2P 的下行流量,从而解决网络出口在做流控后仍然压力较大的问题。 8.为保证及时更新:制造商软件研发实力需通过 CMMI L5 认证。”参数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以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参数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参数为准。
九、
2、工程量清单中计算机网络系统第80项,核心交换机(外网)项目特征技术参数第2条“2端口形态:24个千兆电口 ,8个10G BASE-X SFP PLUS 口”与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二)计算机网络系统产品156页核心交换机(内、外网)主要参数中第2条“2端口形态:≥24 个千兆电口,≥4 个 10G BASE-X SFP PLUS 口”参数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以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参数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参数为准。
十、
1、工程量清单中计算机网络系统第76项,核心交换机(设备网)项目特征技术参数第4条、第五条“4.端口形态:N24千兆光口(其中8个COMBO口),24万兆光口,21个扩展插槽: 5、堆叠:最大堆叠台数 29台,支持最大堆叠带宽 260G”与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二)计算机网络系统产品158页核心交换机(设备网)主要参数第4条、第5条“4、★端口形态:≥24 千兆光口(其中 8 个 COMBO 口),≥4 万兆光口,≥1 个扩展插槽5、堆叠:最大堆叠台数≥9 台,支持最大堆叠带宽≥60G,”参数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以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参数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参数为准。
十一、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打★号项必须每个都提供证明资料加盖原厂鲜章以及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加盖鲜章吗?还是说例如六类网线★5.电磁兼容性:六类非屏线缆系统需满足 EMC 抗电磁干扰性能测试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厂商鲜章,多联式空调系统★2.空调设备制造厂出具产品样本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并加盖鲜章。这种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和售后承诺的才提供?
答:本项目取消投标时“提供相关要求的证明资料加盖原厂鲜章和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加盖鲜章“的要求。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带★的项目,不合理的部分已做相应调整,详见其他答疑内容。投标人投标时应在《技术要求响应表》中逐条承诺拟选用产品技术参数满足要求,修改的《技术要求响应表》见附件。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和售后服务承诺由中标单位中标后提供。
十二、
电子标书制作软件要求上传投标资料的格式与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格式不一致,请问以哪个格式为准?
答:以电子标书制作软件要求上传投标资料的格式为准。
十三、
本工程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为: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一份。与附件 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形式评审A-8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形式(光盘)1份。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相矛盾,请问电子标还需要提供纸质文件吗?
答:本项目不需要提交纸质文件。
十四、
本工程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为: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一份。请问电子标也需要提供本项目涉及到的原件带到现场备查吗?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也需要现场缴纳?
答:原件说明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特别说明”里:(1)上述1~6条所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并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投标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及原件清单(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带二维码的证件、身份证、网页件、截图、承诺书、声明除外),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次性递交,不得补交,原件袋必须密封。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对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核查,若经审查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或未提交原件的,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总结:本项目原件需要现场递交,并且招标文件费用在开标现场缴纳。
十五、
工程业绩中,截图无法反映智能化规模的,智能化部分的业绩可以提供能够证明智能化分项规模的合同、或者经审计的结算报告、或者提供业主证明。由于结算报告上千页,投标资料中的结算报告可以只提供有关智能化部分的资料吗?
答:可以。
十六、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请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具体人数?
答: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
十七、
关于重庆市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易登记服务用房装修工程的质疑
致: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依法参与项目名称: 重庆市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易登记服务用房装修工程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我公司认为在本次重庆市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易登记服务用房装修工程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中,以下要求显然限制了其他潜在投标单位,有失公平、公正原则,特提出质疑。
一、具体质疑如下:
(一)综合布线系统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产品“推荐品牌:康普,IBM,西蒙”,在“3 产品要求”中“六类网线”中“★5.电磁兼容性:六类非屏线缆系统需满足EMC抗电磁干扰性能测试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厂商鲜章★6.认证:要求提供信产部泰尔试实验室6连接信道传输性能认证证书,并加盖厂商鲜章”。该重要参数要求指向唯一品牌“康普”,IBM及西蒙均无法满足该重要技术要求,不符合招投标法相关规定。
2、在“3 产品要求”中“六类网络模块”中“7.★UL认证:E81956
”。该重要参数要求指向唯一品牌“康普”,IBM及西蒙均无法满足该重要技术要求,不符合招投标法相关规定。
(十)机房工程系统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产品“推荐品牌:施耐德,维谛,依米康、黑盾”,其中品牌施耐德与维谛为进口品牌,与依米康及黑盾不在同一产品档次,不符合招标品牌中基本为同一档次品牌的要求。
2、技术参数要求中“精密空调参数”“★制冷量30KW,显冷量27.4KW,风量 8000M3/H”均为确定值,明显指向唯一厂家,不符合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十一)信息引导和发布系统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推荐品牌:平安力合,神州视瀚,星网锐捷”,我公司经过市场调查,没找到“神州视瀚”这个品牌,请确认推荐品牌是不是“神州视翰”。
(十三)智能排队叫号系统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推荐品牌:平安力合,神州视瀚,巨航”,我公司经过市场调查,没找到“神州视瀚”这个品牌,请确认推荐品牌是不是“神州视翰”。
2、“4 产品要求”中“多媒体显示一体机”中“★8、提供显示屏多媒体数字终端证书APP软件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本次招标未要求采购此类软件,为什么将提供该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做为重要参数要求。
答:(一)综合布线系统回复:
1.1六类非屏综合布线系统需满足抗电磁干扰性能检测合格,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和证明文件,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1.2、综合布线系统满足六连接信道检测合格,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和证明文件,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2、取消E81956认证编号。
(十)机房工程系统回复:
1、推荐品牌按招标文件执行;
2、精密空调参数为“★制冷量大于等于30KW,显冷量大于等于27.4KW,风量大于等于 8000M3/H”。
(十一)信息引导和发布系统回复:品牌为神州视翰。
(十三)智能排队叫号系统回复:
1、品牌为神州视翰;
2、取消软件著作权要求。
十八、
4、质疑事项:通过特定检测认证证书编号限制其它优秀厂家参与。
(1)事实依据:六类网络模块 7.UL认证:E81956
(2)质疑理由:UL认证:E81956 为康普收购的安普UL检测认证的证书的编号,具有唯一性,其他厂家也有UL认证,但证书编号是不E81956,具有唯一针对性。
(3)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采购〔2009〕6号》的规定“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设置,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包含:(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根据渝府办发〔2019〕11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附件5明确规定:重庆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包括“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4)诉求:建议修改为“提供UL认证,并加盖厂商鲜章”。
答:取消E81956认证编号。
十九、
3、质疑事项:通过欧美阻燃标准限制其它优秀厂家参与。
(1)事实依据:六类网线 7.阻燃:提供UL或ETL等第三方测试实验室符合CMR阻燃等级标准测试报告,并加盖厂商鲜章。
(2)质疑理由:CMR阻燃等级标准为欧美阻燃测试标准,国标目前现行阻燃标准中为ICE-60332的低烟无卤阻燃标准,目前市场上只有康普品牌做了CMR的阻燃测试标准,具有唯一针对性。
(3)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采购〔2009〕6号》的规定“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设置,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包含:(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根据渝府办发〔2019〕11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附件5明确规定:重庆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包括“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5)诉求:建议修改为“提供第三方测试实验室符合ICE-60332阻燃等级标准测试报告,并加盖厂商鲜章”。
答:线缆防火阻燃满足IEC60332或者CMR防火阻燃标准,投标时无需提供检测报告,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二十、
2、质疑事项:通过特定测试报告限制其它优秀厂家参与。
(1)事实依据:六类网线 5.电磁兼容性:六类非屏线缆系统需满足EMC抗电磁干扰性能测试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厂商鲜章。
(2)质疑理由:EMC抗电磁干扰是针对整体系统的测试认证,单独做无源通道无任何意义,因为容易发生电磁泄露的主体并不是线缆。经官网查询和多方验证,仅康普品牌为了控标,做了六类非屏蔽线缆满足EMC抗电磁干扰性能测试报告。
(3)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采购〔2009〕6号》的规定“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设置,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包含:(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根据渝府办发〔2019〕11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附件5明确规定:重庆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包括“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诉求:建议取消“六类非屏蔽线缆满足EMC抗电磁干扰性能测试合格,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答:六类非屏综合布线系统需满足抗电磁干扰性能检测合格,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和证明文件,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二十一、
1、质疑事项:通过特定检测机构和特定时间内的测试报告限制其它优秀厂家参与。
(1)事实依据:六类网线 6.认证:要求提供信产部泰尔试实验室6连接信道传输性能认证证书,并加盖厂商鲜章。
(2)质疑理由:
能够进行“六类系统6连接信道”测试的权威机构不只有信息产业部泰尔实验室,目前市场上仅有康普品牌才能提供信息产业部泰尔实验室六类系统6连接信道的测试报告,具有唯一针对性。
(3)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采购〔2009〕6号》的规定“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设置,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包含:(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根据渝府办发〔2019〕11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附件5明确规定:重庆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包括“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4)诉求:
建议将本条招标要求修改为:六类非屏蔽综合布线系统传输性能产品必须满足颁布的ANSI/TIA-568C.2-2009关于六类系统6连接信道的合格测试,提供相关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报告复印件。
答:综合布线系统满足六连接信道检测合格,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和证明文件,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二十二、
质疑事项:通过特定检测机构和特定时间内的测试报告限制其它优秀厂家参与。(1)事实依据:六类网线6.认证:要求提供信产部泰尔试实验室6连接信道传输性能认证证书,并加盖厂商鲜章。(2)质疑理由:能够进行“六类系统6连接信道”测试的权威机构不只有信息产业部泰尔实验室,目前市场上仅有康普品牌才能提供信息产业部泰尔实验室六类系统6连接信道的测试报告,具有唯一针对性。(3)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采购〔2009〕6号》的规定“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设置,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包含:(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根据渝府办发〔2019〕11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附件5明确规定:重庆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包括“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答:综合布线系统满足六连接信道检测合格,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和证明文件,无需加盖厂商鲜章。
二十三、
质疑事项:通过特定检测认证证书编号限制其它优秀厂家参与。
(1)事实依据:六类网络模块 7.UL认证:E81956
(2)质疑理由:UL认证:E81956为康普收购的安普UL检测认证的证书的编号,具有唯一性,其他厂家也有UL认证,但证书编号是不E81956,具有唯一针对性。
(3)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采购〔2009〕6号》的规定“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设置,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包含:(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根据渝府办发〔2019〕11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附件5明确规定:重庆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包括“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诉求:建议修改为“提供UL认证,并加盖厂商鲜章”。
答:取消E81956认证编号。
二十四、
质疑事项:通过欧美阻燃标准限制其它优秀厂家参与。
(1)事实依据:六类网线 7.阻燃:提供UL或ETL等第三方测试实验室符合CMR阻燃等级标准测试报告,并加盖厂商鲜章。
(2)质疑理由:CMR阻燃等级标准为欧美阻燃测试标准,国标目前现行阻燃标准中为ICE-60332的低烟无卤阻燃标准,目前市场上只有康普品牌做了CMR的阻燃测试标准,具有唯一针对性。
(3)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采购〔2009〕6号》的规定“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设置,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阻挠和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包含:(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