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煤气公司施工企业及材料供应商入围项目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峰峰矿区煤气公司施工企业及材料供应商入围项目二次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峰峰矿区煤气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峰峰矿区煤气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峰峰矿区煤气公司施工企业及材料供应商入围项目二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一标段:PE100管材、管件采购入围
二标段:钢材、五金、管件、蝶阀、其它辅材采购入围
七标段:峰峰矿区煤气公司燃气工程队入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应具有承担该项目的能力。2、近三个月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3、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4、第七标段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22至2021-04-27,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北行50米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5-12 09:30 ,地点为 峰峰矿区滏阳东路43号住建局13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邯郸市峰峰矿区煤气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随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峰峰矿区滏临南大街51号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北行50米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李希恩、李玉成
| 联系人:
| 薛国灵
|
电话:
|
5182156、5182015
| 电话:
| 0310-633566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ebeisuixi@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
|
账号:
|
/
| 账号:
| 81118010127004943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