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市公安局刑侦局办公楼附属用房太阳能项目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宁夏银川市公安局刑侦局办公楼附属用房太阳能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宁夏 |
发布时间: |
2021-04-22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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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公安局刑侦局办公楼附属用房太阳能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04月21日 18:38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安局刑侦局办公楼附属用房太阳能项目品目货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电能/太阳能发电电能采购单位银川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1年04月21日 18:3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4月21日至2021年04月27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到宁夏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pdf格式)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3日 14:30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安局主楼二楼1213会议室预算金额¥10.420668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帅 项目联系电话18195015606采购单位银川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贺兰山中路545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警官 0951-6915183代理机构名称宁夏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中路和信商务中心B座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郭帅 18195015606
项目概况 银川市公安局刑侦局办公楼附属用房太阳能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到宁夏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pdf格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C2021024 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安局刑侦局办公楼附属用房太阳能项目 预算金额:10.42066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银川市公安局刑侦局办公楼附属用房太阳能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由银川市公安局委托宁夏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银川市公安局刑侦局办公楼附属用房太阳能项目的采购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一、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安局刑侦局办公楼附属用房太阳能项目二、项目编号:NXZC2021024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采购需求 数量 单位 1 银川市公安局刑侦局办公楼附属用房太阳能工程 1 项 备注:详细的需求及参数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为准。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五、采购预算:104206.68元。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一)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前期未参与本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4、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以上要求人员/组织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托人身份证;6、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七、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1日起至2021年4月27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到宁夏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pdf格式),未报名的供应商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2、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中路和信商务中心B座4楼3、联系人及电话:郭帅、181*****606;4、递交报名资料方式:(1)现场递交:按照报名要求在报名时间内携带资料前来我单位报名并填写报名单;(2)邮寄递交:如报名供应商无法现场报名,可将报名资料邮寄至我单位,邮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中路和信商务中心B座4楼412招标部收(不接受到付邮件),邮寄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报名资料,且注明项目联系人有效联系方式,我单位成功签收报名资料且确认资料无误后,联系供应商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注:①选择邮寄方式递交报名资料的,资料确认无误后报名时间以邮件签收时间为准;如递交的报名资料有误须修改或补充的,则以最后一次补交资料的邮件签收时间为准。②如因快递时间等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报名资料未成功递交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报名资料:(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前来报名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前来报名的,提供以上要求人员或组织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证明:①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后下载的信用报告;②(www.ccgp.gov.cn)查询参与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查询后信息内容显示界面截图。以上两项查询结果生成日期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且均加盖单位鲜章。③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提供无不良信用承诺函(签字或加盖单位鲜章)。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6、招标公告期限:2021年4月21日起至2021年4月27日。注:①在规定时间内只获得招标文件而未报名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②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变更补遗”类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类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八、本次项目不召开投标答疑会;九、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13日下午14时30分(采购人自下午14时0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地点:银川市公安局主楼二楼1213会议室十、开标时间:2021年5月13日下午14时30分;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安局主楼二楼1213会议室十一、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宁夏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81*****606 、郭帅;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www.ccgp.gov.cn)发布,以上信息如有变更,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通知。十三 、联系方式:名 称:银川市公安局 地 址:贺兰山中路545号 联 系 人:周警官 电 话:0951-6915183 代理机构:宁夏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中路和信商务中心B座4楼 联 系 人:郭帅联系电话:181*****6062021年4月21日 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前期未参与本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4、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以上要求人员/组织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托人身份证;6、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1日 至 2021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到宁夏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pdf格式) 方式:到宁夏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pdf格式)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公安局主楼二楼1213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公安局 地址:贺兰山中路545号 联系方式:周警官 0951-69151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中路和信商务中心B座4楼 联系方式:郭帅 181*****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帅 电 话: 18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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