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溪河两侧(文昌路至澄江路)改造提升工程
的
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羌溪河两侧(文昌路至澄江路)改造提升工程
已由
泰兴市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羌溪河两侧(文昌路至澄江路
)改造提升工程
备案证
泰行审备
[2021]156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
为
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现委托
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泰兴市羌溪河两侧(文昌路-澄江路)
(
2
)
工程概况:
投资总额约为
700万元,
主要为
绿化景观提升,同步改造羌溪河文昌路至澄江路段河道两侧的护栏等
。
(
3
)
勘察、
设计费最高限价为:
14.31
万元
2.2招标范围:
包括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以及设计文件上报和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提供用于招标的工程量清单和技术条款,编制预算,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
、设计方案、设计效果图
及有关技术资料
。
2.3付款方式
提交完整的设计资料后10天内,发包人支付勘察设计费总额的30
%
;图审合格后10天内,发包人支付勘察设计费总额的30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发包人按勘察设计费结算价付清尾款。
2.4工作周期
完成
施工图设计
的时间
:
中标通知书签发后20日历天
。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勘察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止。实行24小时响应机制(接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由明确回复),及时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碰到的问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同时具备以下(1)
、(2)两项资质:
(1)
设计资质:
①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
②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2)
勘察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
及以上资质或者
工程勘察专
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
及以上资质
。
3.3项目负责人具
园林绿化类高级
工程师
及以上职称
。
3.4项目部组成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最低配备要求:
/
。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近
2
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无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
2016
】
33
号文、发改办财金【
2019
】
527
号文)
。如果有严重失信行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但在信用中国等政府网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一个申请人可同时具备上述多个资质,也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1)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最多不超过两个,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
(2)如为联合体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有有效的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审查资格条件时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分工为依据。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协议中,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承诺承担履约连带责任,即一方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
投标人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至
2021
年
4
月
23
日
(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30
至
1
1
:
3
0
,下午
14:00
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按下列要求至
泰兴市鼓楼东路333号秋泽苑16-121室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
。
4.2购买招标文件须递交下列材料
根据泰建招〔2013〕2号《泰兴市建设工程投标事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投标事务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
①
个人社保证明材料的格式按照泰住建[2017]64号文规定。
②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的复印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现金),售后不退。
5.本工程为资格后审,审查内容和评标办法见附件。
6.招标公告:
泰兴市公共资源网“限额以下”一栏(
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
|
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
|
地址:
|
泰兴市鼓楼东路333号秋泽苑16-121室
|
联系人:
电话:
|
施沐言
0523-87
601059
|
联系人:
电话:
|
王莺
17625236052
|
2021
年
4
月
20
日
附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
单位公章并且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符合第
三
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的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授权委托书
(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有效的
授权委托书
(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2.1
项规定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
|
项目
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2.1
项规定;提供的社会保险证明符合泰住建(2017)64号文件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2.1
项规定
|
若为联合体投标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2.2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项规定
|
工作周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
工作周期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1.
4
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
1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0.1
项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
|
详细评审分值构成及评分标准
|
2.2.
1
(
1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
(100分)
|
(1)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以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的,每高于1%扣2分,投标报价低于基准价的,每低1%扣1分,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
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名。招标人确认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