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建设局
项目名称: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苏09民初280号案件代理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苏09民初280号案件代理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于2021年4月13日收到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21)苏09民初280号举证通知书(流转至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建设局时间是2021年4月14日),通知要求在收到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并举证。本案件在内容上为(2018)苏09民初403号一案的延伸,本案件年代跨度较大,案情较复杂,人员变动大,江苏善合律师事务所于 2018年至2020年代理了鑫都房产公司诉区管委会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18)苏09民初403号),对整个案件情况较为熟悉,且时间紧迫,建议仍由江苏善合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善合律师事务所
单位地址:盐城世纪大道618号中远世纪广场C幢15楼
三、公示期限
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8日。其他供应商如对公示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工作日时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反映。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申请将不再受理。公示期间无异议,财政部门将依法进行单一来源审批。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建设局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770033999
联系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18号
2.财政监督管理部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15-68821722
联系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18号
3.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15050650678
联系地址:盐城市开放大道中海凯旋门北区9- 127号(海盐博物馆路东)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认证意见.pdf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建设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