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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1-04-22 16:57:05 投标资格null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投标有效期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null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人民币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0万元(人民币元) | 评标办法ZH1 |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null | 开标方式null | 资格审查方式 | 答疑澄清时间2021-04-22 16:57:04 | 是否延期 | | 递交时间2021-04-22 16:57:05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武广大道(湘江大道-滨江大道)新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修改通知(二) 各投标人: 一、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建设〔2020〕206号)规定第十一条规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现本招标文件中资格要求中类似业绩要求修改为: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21-04-02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1、 非联合体投标人:在1800天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少于1个单项合同道路长度不低于390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0万元市政道路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须包含监理、设计和造价咨询内容)(注:招标文件中所有的“近五年”均指1800天(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内)。 2、联合体投标人:(提供以下任一形式的类似业绩均可) 形式①联合体牵头人(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里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1800天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少于1个单项合同道路长度不低于390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0万元市政道路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须包含监理、设计和造价咨询内容)(注:招标文件中所有的“近五年”均指1800天(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内)。 形式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1800天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分别提供一个拟承担专项服务(设计或监理或造价)的类似业绩,即为一个监理业绩+设计业绩+造价业绩的合并业绩(注1、牵头单位提供的全过程咨询业绩中仅包含监理或设计或造价中的一项或两项服务内容,则以其在本项目中拟承担的工作内容确定专项服务业绩;2、联合体成员单位(除联合体牵头人外)提供的全过程咨询业绩,仅以全过程咨询业绩中其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内容为准。) 类似业绩要求:单项合同道路长度不低于390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0万元市政道路工程。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注:招标文件投标人类似业绩资格条件之处的表述,均以本修改通知为准。若本修改通知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修改通知为准。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类似工程业绩现修改为: 1、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里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1800天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每具有一个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须包含监理、设计和造价咨询内容)计2.5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1800天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分别提供一个拟承担专项服务(设计或监理或造价)的类似业绩,即为一个监理业绩+设计业绩+造价业绩的合并业绩,一个合并业绩计2.5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 (注1、牵头单位提供的全过程咨询业绩中仅包含监理或设计或造价中的一项或两项服务内容,则以其在本项目中拟承担的工作内容确定专项服务业绩;2、联合体成员单位(除联合体牵头人外)提供的全过程咨询业绩,仅以全过程咨询业绩中其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内容为准。) 类似工程业绩为: ①设计业绩是指:1800天(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单项合同道路长度不低于650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7万元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②监理业绩是指:1800天(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单项合同道路长度不低于650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57万元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 ③造价咨询业绩是指:1800天(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单项合同道路长度不低于650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万元市政道路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④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1800天(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单项合同道路长度不低于650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 万元市政道路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须包含监理、设计和造价咨询内容)。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均修改为:2021 年5月10日09时00分。 招标人:株洲市湘江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监管单位: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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