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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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建设地点:洛阳市高新区
5.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4.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5.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6.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5.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2020年4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保的个人明细查询单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开通的网站的社保个人明细查询单网页件并注明查询途径,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7年度至2019年度,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按规定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备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今的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单位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单位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电子缴费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障缴费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人的信用: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相关网站相关栏目查询网页截图或查询结果件的扫描件)
9、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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